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4年1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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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2024年1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年产铜芯矿物电缆100公里,电线1000公里,电缆500公里项目

浙江 (略)

(略) 长兴县和平镇回车岭工业集中区

企业新增总投资1500万元,利用企业现有闲置厂房进行改扩建。新增购置成缆机、绞线机、中拉退火机、挤塑机、对焊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减少了铜芯矿物电缆的产能(增加该产品其他型号,且原有型号工艺发生少许变化),扩大了电线和电缆的产能,预计项目建成后,全厂具备年产铜芯矿物电缆100公里,电线1000公里,电缆500公里的生产能力。

2024年1月23日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挤塑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拆包、投料、混合工位设置小型布袋除尘装置,加强车间通风,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由长兴 (略) 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相应标准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次品及边角料、一般包装材料、废钍钨电极、废塑料桶收集后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墨包装、废包装油桶、废润滑油、废渣、铜泥、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设备安装减振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2

长兴 (略) 年加工化纤布200万米、化纤丝6000吨项目和长兴 (略) 年加工化纤布1600万米扩建项目

长兴 (略)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

企业投资2000万元,租赁浙江 (略) 现有厂房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集聚网联喷水织机19台、加弹机5台。本项目建成后,具备年加工化纤布200万米、化纤丝6000吨的生产能力。因发展需要,企业又新增总投资800万元,租赁浙江 (略) 现有厂房新增集聚喷水织机158台。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年加工化纤布1600吨的生产能力,全厂具备年加工化纤布1800万米、化纤丝6000吨的生产能力。

2024年1月23日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加弹含油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单独纳管,由长 (略) 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该地区喷水织机用户,另外部分纳管至长 (略) 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 (略) 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相应标准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废综丝、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加弹油剂桶由原料生产单位回收利用;废油、喷淋废液、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纺织设备安装减振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3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55157-34-长兴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 (略) 年产铜芯矿物电缆100公里,电线1000公里,电缆500公里项目

浙江 (略)

(略) 长兴县和平镇回车岭工业集中区

企业新增总投资1500万元,利用企业现有闲置厂房进行改扩建。新增购置成缆机、绞线机、中拉退火机、挤塑机、对焊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减少了铜芯矿物电缆的产能(增加该产品其他型号,且原有型号工艺发生少许变化),扩大了电线和电缆的产能,预计项目建成后,全厂具备年产铜芯矿物电缆100公里,电线1000公里,电缆500公里的生产能力。

2024年1月23日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挤塑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拆包、投料、混合工位设置小型布袋除尘装置,加强车间通风,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由长兴 (略) 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相应标准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次品及边角料、一般包装材料、废钍钨电极、废塑料桶收集后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墨包装、废包装油桶、废润滑油、废渣、铜泥、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设备安装减振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2

长兴 (略) 年加工化纤布200万米、化纤丝6000吨项目和长兴 (略) 年加工化纤布1600万米扩建项目

长兴 (略)

(略) 长兴县夹浦镇长兴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功能区B区

企业投资2000万元,租赁浙江 (略) 现有厂房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集聚网联喷水织机19台、加弹机5台。本项目建成后,具备年加工化纤布200万米、化纤丝6000吨的生产能力。因发展需要,企业又新增总投资800万元,租赁浙江 (略) 现有厂房新增集聚喷水织机158台。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年加工化纤布1600吨的生产能力,全厂具备年加工化纤布1800万米、化纤丝6000吨的生产能力。

2024年1月23日

(略) 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http://**)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加弹含油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相应标准要求,沿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单独纳管,由长 (略) 太平桥中水回用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该地区喷水织机用户,另外部分纳管至长 (略) 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纳管至长 (略) 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相应标准后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帐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废丝、废综丝、一般包装材料收集后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加弹油剂桶由原料生产单位回收利用;废油、喷淋废液、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纺织设备安装减振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3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 (略)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55157-34-长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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