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关于2024年1月24日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的公示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关于2024年1月24日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加工新型板材及木质家具项目 | (略) 沈丘县冯营乡刘烟行政村 | 周口艾 (略) | 豫 (略) | 项目位于沈丘县冯营乡刘烟行政村,占地面积14103㎡ | 1、废气:人造板涂胶、冷压、热压工序废气,车间二次封闭,在涂胶、冷压、热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1套UV 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木质家具海绵胶合废气,工序二次密闭,在海绵胶合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1 套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 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要求;人造板锯边工序粉尘,二次封闭车间,在锯边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1 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 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木质家具木加工废气,经1 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民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废边角料及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脲醛树脂胶桶、废粘结剂胶水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及废 UV灯管等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置一般危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修改单要求。 | |
2 | 新型人造板生产项目 | (略) 沈丘县纸店镇赵腰庄行政村 | 沈 (略) | 豫 (略) | 项目位于沈丘县纸店镇赵腰庄行政村,占地面积7000㎡ | 1、废气:熔融、混料、压制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民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设置一般危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修改单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加工新型板材及木质家具项目 | (略) 沈丘县冯营乡刘烟行政村 | 周口艾 (略) | 豫 (略) | 项目位于沈丘县冯营乡刘烟行政村,占地面积14103㎡ | 1、废气:人造板涂胶、冷压、热压工序废气,车间二次封闭,在涂胶、冷压、热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1套UV 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木质家具海绵胶合废气,工序二次密闭,在海绵胶合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1 套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 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要求;人造板锯边工序粉尘,二次封闭车间,在锯边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1 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 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木质家具木加工废气,经1 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民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废边角料及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脲醛树脂胶桶、废粘结剂胶水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及废 UV灯管等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险固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置一般危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修改单要求。 | |
2 | 新型人造板生产项目 | (略) 沈丘县纸店镇赵腰庄行政村 | 沈 (略) | 豫 (略) | 项目位于沈丘县纸店镇赵腰庄行政村,占地面积7000㎡ | 1、废气:熔融、混料、压制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围农民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设备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由带盖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设置一般危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修改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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