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龙江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我县坚持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为重点,规范制度建设,强化细节管理,努力探索营养改善计划的新机制,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持续提升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不断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号)和《 (略) 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联【2023】53号)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在认真总结我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实施范围。龙江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含特教学校)。
????(二)标准及经费来源。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基础标准(每生每天5元),根据受益学生人数和实际在校天数核定。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在地方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后,中央财政给予生均定额奖补4元,由县财政每生补贴1元。
????三、供餐方式及内容
????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采取食堂供餐和课间加餐两种模式。
????(一)食堂供餐模式
????1.试点先行。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对于已建设食堂且具备供餐条件的黑岗乡中心学校、龙江镇中心学校、对宝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确定为食堂供餐试点。通过成本核算,采取“5+X”模式,即在每生每天5元的基础上,向学生收取“X”部分费用,用于提高学生的伙食标准,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完整的热食午餐。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原则,由学校自管自办,不得对外承包。供餐食堂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自备水的食堂,需经卫健部门检验,并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需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2.资金预拨及采购方式。试点学校依据实际在校用餐学生数和供餐天数编制预算并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县财政局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资金额度,在每月初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试点学校或中心校,学期末最后一个月进行清算。学校食堂供餐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肉、蛋、奶等)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小于30万元),由学校作为采购人按照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学校自行采购的项目,学校应及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报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如超过限额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执行。
????3.食堂从业人员经费保障。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午餐部分),由实行食堂供餐的四所学校分别统计测算,经教育部门汇总审核,2024年按9个月计算,县财政预计投入33万元,由教育部门通过追加临时预算予以解决。
????(二)课间加餐模式
????1.加餐内容选定。按照县教育局开展的2024年学生营养餐(课间加餐)问卷调查,60%家长和学生选择“学生奶+坚果”方式。除食堂供餐试点校外,其他学校采取“牛奶+坚果”的课间加餐模式。
????2.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龙江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政府副县长(分管教育工作)
????副组长:县教育局局长
???????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食堂供餐试点乡镇乡(镇)长。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1.县教育局: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开展营养健康教育、膳食指导和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落实部门职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教育;统筹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以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为基础的日常监管系统。
????2.县发改局: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实施营养膳食费用分担机制学校,合理确定伙食费收费标准。
????3.县公安局:负责与有关部门配合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4.县应急局:负责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生产场所消防安全监管。
????5.县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落实专项资金,切实加大投入,提高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拨付资金。
????6.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7.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引导,全面、客观地反映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供餐单位主体资格的登记管理。依职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9.县卫健局: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膳食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膳食指导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
????10.县审计局:负责对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1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域内对学校定点采购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向农村学校供应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鼓励实现可溯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主任由教育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保健所、计财股等股办负责人组成,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规范食堂管理工作。县教育局要组织各学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部署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存储管理、食品加工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食堂各项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合力确保学校食堂建设与设施设备配备达标,加强监管机制建设,管理科学规范,推动探索建立全天候无死角视频监控为基础的监管系统,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严格规范招标管理。县教育局要做好采购预算和评标办法编制,科学合理确定产品价格和质量,确保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加强采购过程管理,及时履行招投标程序,确保学生及时享受营养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坚决阻止不合格企业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确保招标采购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学校要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将学校食堂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分账核算。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伙房)发生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食堂(伙房)供餐从业人员待遇开支(午餐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供应两餐及以上的学校,不得因提供早、晚餐挤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
????(四)加强健康相关教育。县教育部门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依托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时间节点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主题活动。县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部门要加强营养健康监测,开展有针对性的膳食指导,通过食物强化、营养优化等方式,科学合理供餐。供餐食谱由卫健部门牵头,制定学生餐所需食物种类及日均数量指标,由学 (略) 场食材供应等情况,制定带量食谱并予以公示。
????(五)强化机制保障。县教育局要组织各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相应保障措施,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完善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人员抢救、事故原因调查、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我县坚持以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为重点,规范制度建设,强化细节管理,努力探索营养改善计划的新机制,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持续提升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不断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号)和《 (略) 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联【2023】53号)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在认真总结我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标准及经费来源
????(一)实施范围。龙江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含特教学校)。
????(二)标准及经费来源。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基础标准(每生每天5元),根据受益学生人数和实际在校天数核定。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在地方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后,中央财政给予生均定额奖补4元,由县财政每生补贴1元。
????三、供餐方式及内容
????我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采取食堂供餐和课间加餐两种模式。
????(一)食堂供餐模式
????1.试点先行。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对于已建设食堂且具备供餐条件的黑岗乡中心学校、龙江镇中心学校、对宝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确定为食堂供餐试点。通过成本核算,采取“5+X”模式,即在每生每天5元的基础上,向学生收取“X”部分费用,用于提高学生的伙食标准,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完整的热食午餐。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原则,由学校自管自办,不得对外承包。供餐食堂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自备水的食堂,需经卫健部门检验,并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需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2.资金预拨及采购方式。试点学校依据实际在校用餐学生数和供餐天数编制预算并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县财政局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资金额度,在每月初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直接拨付到试点学校或中心校,学期末最后一个月进行清算。学校食堂供餐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肉、蛋、奶等)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小于30万元),由学校作为采购人按照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学校自行采购的项目,学校应及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报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如超过限额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执行。
????3.食堂从业人员经费保障。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午餐部分),由实行食堂供餐的四所学校分别统计测算,经教育部门汇总审核,2024年按9个月计算,县财政预计投入33万元,由教育部门通过追加临时预算予以解决。
????(二)课间加餐模式
????1.加餐内容选定。按照县教育局开展的2024年学生营养餐(课间加餐)问卷调查,60%家长和学生选择“学生奶+坚果”方式。除食堂供餐试点校外,其他学校采取“牛奶+坚果”的课间加餐模式。
????2.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龙江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政府副县长(分管教育工作)
????副组长:县教育局局长
???????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食堂供餐试点乡镇乡(镇)长。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1.县教育局: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开展营养健康教育、膳食指导和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落实部门职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教育;统筹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以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为基础的日常监管系统。
????2.县发改局: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实施营养膳食费用分担机制学校,合理确定伙食费收费标准。
????3.县公安局:负责与有关部门配合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4.县应急局:负责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生产场所消防安全监管。
????5.县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落实专项资金,切实加大投入,提高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及时拨付资金。
????6.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7.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引导,全面、客观地反映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供餐单位主体资格的登记管理。依职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9.县卫健局: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膳食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膳食指导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
????10.县审计局:负责对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1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域内对学校定点采购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向农村学校供应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鼓励实现可溯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主任由教育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保健所、计财股等股办负责人组成,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规范食堂管理工作。县教育局要组织各学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部署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存储管理、食品加工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食堂各项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合力确保学校食堂建设与设施设备配备达标,加强监管机制建设,管理科学规范,推动探索建立全天候无死角视频监控为基础的监管系统,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严格规范招标管理。县教育局要做好采购预算和评标办法编制,科学合理确定产品价格和质量,确保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加强采购过程管理,及时履行招投标程序,确保学生及时享受营养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坚决阻止不合格企业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确保招标采购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学校要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将学校食堂财务活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分账核算。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伙房)发生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食堂(伙房)供餐从业人员待遇开支(午餐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供应两餐及以上的学校,不得因提供早、晚餐挤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
????(四)加强健康相关教育。县教育部门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依托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等时间节点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主题活动。县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部门要加强营养健康监测,开展有针对性的膳食指导,通过食物强化、营养优化等方式,科学合理供餐。供餐食谱由卫健部门牵头,制定学生餐所需食物种类及日均数量指标,由学 (略) 场食材供应等情况,制定带量食谱并予以公示。
????(五)强化机制保障。县教育局要组织各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相应保障措施,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完善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人员抢救、事故原因调查、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