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关于楚雄滇耘花卉园艺有限公司花卉基地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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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关于楚雄滇耘花卉园艺有限公司花卉基地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2024年1月26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0878-*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传真)

项目名称

楚雄 (略) 花卉基地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龙岗村委会

建设单位

楚雄 (略)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扩建1台2.1MW生物质锅炉为种苗培育大棚供暖,供暖时间为150天/年,24h/d,锅炉房占地面积100m2,供暖面积为40亩(26666.7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锅炉房、生物质燃料堆场、堆渣间及其配套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万元,占总投资的22.3% 。

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花卉灌溉;施工人员如厕利用花卉基地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花卉基地内现有化粪池处理,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排入姚安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虽为污染影响类项目,且在花卉基地内已取得用地手续的地块内进行建设,无新增占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但施工单位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根据施工进程及时进行绿化。在施工准备期对项目区域地面进行加强硬化,建设环绕施工场地的临时排水沟,场地内部设置临时沉砂池,施工中产生的土石方在未使用时应加强防径流冲刷措施,防止出现处置不当而导致的水土流失。

3、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时清理废土。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做到洒水作业,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厂内建材运输道路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

4、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施工现场应遵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制定降噪制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噪声级较大的施工活动尽量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从声源上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对于运输车辆噪声,应限制车速,减少夜间运输量,在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5、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应妥善处理与处置,能回收的应回收,不能回收的送往指定地点填埋,尽量减少施工垃圾 (略) 市容的不利影响。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在施工现场定点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

二、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雨污分流,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软水系统制备排水和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经1个2m3的收集池收集后用于灰渣拌潮和洒水降尘;锅炉废水通过1个5m3的沉淀池处理后达标回用于种植基地灌溉。运营期员工主要依托原有基地员工,不新增员工,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姚安县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拟建2.1MW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去除烟气中的颗粒物,处理后由30m排气筒排放,使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建设单位日常运行期间对除尘器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非正常排放。产生的炉渣及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经装袋收集暂存于堆渣间,堆渣间设置于锅炉旁,三面围挡并加装顶棚,灰渣拌潮后装袋并采取篷布覆盖措施,降低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对环境功能等级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工程营运期主要产噪设备是风机、水泵等,其源强在85-90dB(A)之间,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音、消音、室内放置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通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敏感点地角村、地角淜村的预测值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产生的灰渣和除尘灰集中收集暂存堆渣间,外售用于农业生产有机肥;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及时清运处理。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2024年1月26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0878-*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传真)

项目名称

楚雄 (略) 花卉基地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楚雄州姚安县栋川镇龙岗村委会

建设单位

楚雄 (略)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扩建1台2.1MW生物质锅炉为种苗培育大棚供暖,供暖时间为150天/年,24h/d,锅炉房占地面积100m2,供暖面积为40亩(26666.7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锅炉房、生物质燃料堆场、堆渣间及其配套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万元,占总投资的22.3% 。

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花卉灌溉;施工人员如厕利用花卉基地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花卉基地内现有化粪池处理,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排入姚安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虽为污染影响类项目,且在花卉基地内已取得用地手续的地块内进行建设,无新增占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但施工单位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根据施工进程及时进行绿化。在施工准备期对项目区域地面进行加强硬化,建设环绕施工场地的临时排水沟,场地内部设置临时沉砂池,施工中产生的土石方在未使用时应加强防径流冲刷措施,防止出现处置不当而导致的水土流失。

3、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同时,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并尽量减缓行驶车速。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时清理废土。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做到洒水作业,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厂内建材运输道路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

4、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施工现场应遵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制定降噪制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将噪声级较大的施工活动尽量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从声源上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减小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对于运输车辆噪声,应限制车速,减少夜间运输量,在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5、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施工建筑垃圾应妥善处理与处置,能回收的应回收,不能回收的送往指定地点填埋,尽量减少施工垃圾 (略) 市容的不利影响。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应在施工现场定点收集,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

二、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雨污分流,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软水系统制备排水和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经1个2m3的收集池收集后用于灰渣拌潮和洒水降尘;锅炉废水通过1个5m3的沉淀池处理后达标回用于种植基地灌溉。运营期员工主要依托原有基地员工,不新增员工,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姚安县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拟建2.1MW生物质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去除烟气中的颗粒物,处理后由30m排气筒排放,使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建设单位日常运行期间对除尘器进行维护和管理,杜绝非正常排放。产生的炉渣及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经装袋收集暂存于堆渣间,堆渣间设置于锅炉旁,三面围挡并加装顶棚,灰渣拌潮后装袋并采取篷布覆盖措施,降低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对环境功能等级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工程营运期主要产噪设备是风机、水泵等,其源强在85-90dB(A)之间,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音、消音、室内放置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通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敏感点地角村、地角淜村的预测值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产生的灰渣和除尘灰集中收集暂存堆渣间,外售用于农业生产有机肥;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及时清运处理。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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