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区扩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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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区扩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区(扩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使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及其产生的环境影响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区(扩园)规划( (略) 东海岛钢铁产业园(扩园)规划)

规划实施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地点: (略) 东海岛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西至钢铁大道、北至宝钢厂区边界,南至石桥村附近,东至龙海路,包括宝钢东北侧抛泥区 D 区及周边用地,整个规划范围 (略) 东海岛,总面积1553 ha,其中近期规划面积为536.3ha。远期规划面积为1011.4ha。

规划年限:本次规划分为两个时段:近期2021-2025年,远期规划为2026-2030年。

规划发展定位:推进园区规范化建设,加快完善钢铁配套产业园区路网工程。推进园区项目优质化,加强与宝钢的合作,瞄准钢铁配套产业,加快延伸、完善钢铁下游产业链,延伸发展金属冶炼、金属结构功能材料、金属结构新材料、金属基复合新材料和前沿金属材料为新兴发展方向。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2)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2)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01室 邮编:*

联系人:全先生 联系电话:0759-* 邮箱:*@*q.com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广东 (略) ( (略) (略) )

地址: (略) 越秀区恒福路288号303房 邮编:*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 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区(扩园)规划环评报告书(简本).pdf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doc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4年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区(扩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使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及其产生的环境影响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环境保护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区(扩园)规划( (略) 东海岛钢铁产业园(扩园)规划)

规划实施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地点: (略) 东海岛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西至钢铁大道、北至宝钢厂区边界,南至石桥村附近,东至龙海路,包括宝钢东北侧抛泥区 D 区及周边用地,整个规划范围 (略) 东海岛,总面积1553 ha,其中近期规划面积为536.3ha。远期规划面积为1011.4ha。

规划年限:本次规划分为两个时段:近期2021-2025年,远期规划为2026-2030年。

规划发展定位:推进园区规范化建设,加快完善钢铁配套产业园区路网工程。推进园区项目优质化,加强与宝钢的合作,瞄准钢铁配套产业,加快延伸、完善钢铁下游产业链,延伸发展金属冶炼、金属结构功能材料、金属结构新材料、金属基复合新材料和前沿金属材料为新兴发展方向。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2)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附件2)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01室 邮编:*

联系人:全先生 联系电话:0759-* 邮箱:*@*q.com

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广东 (略) ( (略) (略) )

地址: (略) 越秀区恒福路288号303房 邮编:*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 邮箱:*@*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项目配套产业园区(扩园)规划环评报告书(简本).pdf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doc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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