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梧州市合众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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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市合众生物质颗粒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合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合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选 (略) 长洲区倒水镇中坡开发区2号(中心坐标:东经111度07分14.370秒,北纬23度34分21.870秒)。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次项目租赁现有空置厂房按功能区分隔,分别设置生产加工区、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并配套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12000吨。项目占地面积为6777.78平方米,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8.5%。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粉碎粉尘、造粒粉尘、筛分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2)项目装卸粉尘、运输粉尘等采用洒水降尘;物料输送带采用密闭皮带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后排放。

(二)落实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南面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其余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按照《报告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临时贮存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四、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五、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正式投入生产的具体时间,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后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

七、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并接受监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管。

2024年1月25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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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合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合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选 (略) 长洲区倒水镇中坡开发区2号(中心坐标:东经111度07分14.370秒,北纬23度34分21.870秒)。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次项目租赁现有空置厂房按功能区分隔,分别设置生产加工区、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并配套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12000吨。项目占地面积为6777.78平方米,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8.5%。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粉碎粉尘、造粒粉尘、筛分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2)项目装卸粉尘、运输粉尘等采用洒水降尘;物料输送带采用密闭皮带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后排放。

(二)落实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南面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其余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按照《报告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临时贮存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四、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五、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正式投入生产的具体时间,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后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

七、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并接受监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管。

2024年1月25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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