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玉洞消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审环建〔202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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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玉洞消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审环建〔2024〕15号

广西金德牛 (略) :

报来由广西 (略) 编制的《玉洞消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在我局网站的环评审批前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第三方评估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 (略) 对项目《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玉洞消纳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代码:2311-*-04-01-*。

(三)项目地址: (略) 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新塘桥管理区居仁站4林班(中心坐标:E108°19′38.235″,N22°42′4.086″)。

(四)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9.0%。

(五)项目规划服务期:2年。

(六)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报告表》):

项目占地面积为*.1㎡,最大堆置的高度为40m,容纳建筑工程渣土约172.3万m3。

项目堆填工程渣土,不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工业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消纳场堆填区、挡土墙、截排水工程以及进场道路、洗车平台、办公楼等辅助工程。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从生态环境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同意按《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三、请你公司严格按《 (略) 建筑垃圾消纳场设置管理标准(试行)》《建筑垃圾处置技术标准》(CJJ/T134-2019)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四、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五、项目开工建设前,你单位仍要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报建手续。

六、项目生产时,你单位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承诺, (略) 生态环境局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管理工作,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九、如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24日


广西金德牛 (略) :

报来由广西 (略) 编制的《玉洞消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在我局网站的环评审批前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第三方评估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 (略) 对项目《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玉洞消纳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代码:2311-*-04-01-*。

(三)项目地址: (略) 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新塘桥管理区居仁站4林班(中心坐标:E108°19′38.235″,N22°42′4.086″)。

(四)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9.0%。

(五)项目规划服务期:2年。

(六)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报告表》):

项目占地面积为*.1㎡,最大堆置的高度为40m,容纳建筑工程渣土约172.3万m3。

项目堆填工程渣土,不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工业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消纳场堆填区、挡土墙、截排水工程以及进场道路、洗车平台、办公楼等辅助工程。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从生态环境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同意按《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三、请你公司严格按《 (略) 建筑垃圾消纳场设置管理标准(试行)》《建筑垃圾处置技术标准》(CJJ/T134-2019)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四、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五、项目开工建设前,你单位仍要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报建手续。

六、项目生产时,你单位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承诺, (略) 生态环境局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管理工作,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九、如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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