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1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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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1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 (略) 之门A座二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无人机及智能控制系统项目

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园科创基地二期一区2号楼(不在秦岭

保护区范围内)

西安天成 (略)

陕西 (略)

项 (略) 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园科创基地二期一区2号楼进行生产,项目拟购置设备151套,建成后年产特种计算机及配套产品1200套、无人地面控制车150套。项目共两层,一层建筑面积12540m2,二层建筑面积2460m2。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

(1)废气:特种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生产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人地面控制车生产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淋雨试验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化粪池收 (略) 政管网排入西安高新区草堂基地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废: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经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电路板、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含油手套、废胶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使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2

国家先进稀有金属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略) 高新区,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北侧

西安稀有金 (略)

西 (略)

项 (略) (略) 高新区,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北侧,占地面积约200亩,主要建设稀有金属材料的研发基地、中试基地和公共测试技术和服务平台,包括1栋综合实验楼,2栋实验楼,1栋数据中心,7座中试平台和4座配套库房。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903万元。

(1)废气:4#中试平台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1);4#中试平台硫酸雾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2);5#中试平台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3);5#中试平台氨气、NMHC废气经酸液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4);6#中试平台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吸收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5);8#中试平台喷涂废气、激光熔覆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6);8#中试平台阳极氧化、化学气相沉积、涂料涂装、橡胶材料废气经碱液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7);9#中试平台NMHC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8);9#中试平台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9);1#综合实验楼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51m(DA010);2#-1实验楼废气经碱液吸收+酸液吸收+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32m(DA011);3#实验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32m(DA012);生活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除臭风塔排放。颗粒物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有色金属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酸雾、氯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017);

(2)废水:本项目高品质微纳粉体中试平台、超高纯材料中试平台、稀土永磁材料中试平台、物理气相沉积(PVD)中试平台、阳极氧化中试平台、微弧氧化中试平台、橡胶材料中试平台和化学气相沉积(CVD)中试平台,实验废水和环保设施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音:主要通过设备基础减振和门窗隔声来减小噪声向环境排放,风管之间柔性联接,风机采用安装消声器;

(4)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及边角料、返回中试线回收利用;氧化渣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废钢砂、废耐火材料、收尘灰(除非晶高熵合金工段)、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纯水制备废滤芯及滤膜密闭塑料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滤芯和废槽渣槽液、有机废液、冶炼渣、废弃化工原料桶、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油及抹布、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中试废水处理废物及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书类项目,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附件:

无人机及智能控制系统项目-报批稿.rar

国家先进稀有金属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报批稿.rar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 (略) 之门A座二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无人机及智能控制系统项目

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园科创基地二期一区2号楼(不在秦岭

保护区范围内)

西安天成 (略)

陕西 (略)

项 (略) 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园科创基地二期一区2号楼进行生产,项目拟购置设备151套,建成后年产特种计算机及配套产品1200套、无人地面控制车150套。项目共两层,一层建筑面积12540m2,二层建筑面积2460m2。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

(1)废气:特种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生产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人地面控制车生产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淋雨试验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已建化粪池收 (略) 政管网排入西安高新区草堂基地污水处理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

(4)固废: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经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电路板、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含油手套、废胶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使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2

国家先进稀有金属材料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略) 高新区,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北侧

西安稀有金 (略)

西 (略)

项 (略) (略) 高新区,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北侧,占地面积约200亩,主要建设稀有金属材料的研发基地、中试基地和公共测试技术和服务平台,包括1栋综合实验楼,2栋实验楼,1栋数据中心,7座中试平台和4座配套库房。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903万元。

(1)废气:4#中试平台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1);4#中试平台硫酸雾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2);5#中试平台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3);5#中试平台氨气、NMHC废气经酸液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4);6#中试平台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吸收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5);8#中试平台喷涂废气、激光熔覆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6);8#中试平台阳极氧化、化学气相沉积、涂料涂装、橡胶材料废气经碱液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7);9#中试平台NMHC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8);9#中试平台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16m(DA009);1#综合实验楼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51m(DA010);2#-1实验楼废气经碱液吸收+酸液吸收+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32m(DA011);3#实验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32m(DA012);生活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除臭风塔排放。颗粒物执行《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有色金属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酸雾、氯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2017);

(2)废水:本项目高品质微纳粉体中试平台、超高纯材料中试平台、稀土永磁材料中试平台、物理气相沉积(PVD)中试平台、阳极氧化中试平台、微弧氧化中试平台、橡胶材料中试平台和化学气相沉积(CVD)中试平台,实验废水和环保设施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音:主要通过设备基础减振和门窗隔声来减小噪声向环境排放,风管之间柔性联接,风机采用安装消声器;

(4)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及边角料、返回中试线回收利用;氧化渣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废钢砂、废耐火材料、收尘灰(除非晶高熵合金工段)、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纯水制备废滤芯及滤膜密闭塑料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物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滤芯和废槽渣槽液、有机废液、冶炼渣、废弃化工原料桶、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油及抹布、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中试废水处理废物及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略) 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书类项目,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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