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俊瑞凯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规模化制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俊瑞凯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规模化制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受新疆俊瑞 (略) 委托,乌鲁木齐胜 (略) 承担了“新疆俊瑞 (略) 规模化制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俊瑞 (略) 规模化制氢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 (略) 石化工业园区内。
建设内容:新建年产1.44万吨绿氢生产线及配套的生产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俊瑞 (略)
通讯地址:新疆 (略) 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信大道166号
联系人:谢经理
联系电话:099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乌鲁木齐胜 (略)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体育馆巷188号驰达大厦1栋17层2单元1701
联系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俊瑞 (略)
2024年1月26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月,受新疆俊瑞 (略) 委托,乌鲁木齐胜 (略) 承担了“新疆俊瑞 (略) 规模化制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告信息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俊瑞 (略) 规模化制氢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 (略) 石化工业园区内。
建设内容:新建年产1.44万吨绿氢生产线及配套的生产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俊瑞 (略)
通讯地址:新疆 (略) 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信大道166号
联系人:谢经理
联系电话:099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乌鲁木齐胜 (略)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体育馆巷188号驰达大厦1栋17层2单元1701
联系人:袁经理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俊瑞 (略)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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