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A010-0383宗地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红浪公园东南侧,用地面积40404.28平方米,宗地号为A010-0383,用地 (略) 宝安区教育局。该项目于2015年10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0093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由“宝安中学初中部体艺综合楼”变更为“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改扩建工程”。
二、规定容积率由“0.8”变更为“1.51”。
三、规定建筑面积及分项指标由“总建筑面积32515.93平方米,其中新建体艺综合楼1804.14平方米,已建教学综合楼26765.54平方米,已建教工宿舍3911.63平方米,已建门卫室1建筑面积22.72平方米,已建门卫室2建筑面积11.90平方米”变更为“总建筑面积54335.7平方米,其中已建成建筑面积32003.46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22332.24平方米: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17988平方米、办公用房654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3342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为原教学楼增加一处楼梯、两部电梯建筑面积)348.24平方米”。
四、建筑退红线由“已建设部分按照现状控制;北侧新建体艺综合楼建筑退线≥10米(含 (略) 政道路,在实施时需提供用地用于道路建设)”变更为“项目已建设部分按照现状控制;新建建筑以现状围墙线进行退线,其中南侧退线4.6米,北侧零退线,西侧零退线(首层新建围墙退1米)”。
五、建筑覆盖率由“≤25%”变更为“≤50%”。
六、机动车泊位数由“50辆”变更为“226辆”。
七、建筑高度由“多层(须满足机场限高要求)”变更为“≤50米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八、绿化覆盖率由“≥25”变更为“≥20”。
九、备注修改:
(一)条文内容修改
“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0045号收回作废”变更为“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0093号收回作废”。
(二)新增条文
1. 本项目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停车位数的30%,停车场(库)应预留设置充电桩的条件。
2. 本项目范围进入15号线规划控制区1102.8平方米,该1102.8平方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侵入;该地块范围进入15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6877.58平方米,该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15号线规划控制区。
3. 本项目需按国家和 (略) 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4. 本项目新建建筑不得低于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
5. 本项目新建建筑应当按照《 (略) 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深建设〔2022〕18号),满足《 (略) 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6. 本项目新建建筑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7. 本项目已建建筑面积根据现状测绘结果核定,新建指标根据《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改扩建工程项目总概算的批复》(宝发改概算〔2023〕185号)核定。
8. 本项目已建建筑涉及未报先建,应在取得质检、消防同意意见并接受土地规划监察部门处理后,完善规划报建手续。
9. 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 (略) 规划标准与准则》和《 (略)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
十、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就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下列网站浏览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
联系人:曾工,电话:*。
附件:A010-0383宗地位置示意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A010-0383宗地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红浪公园东南侧,用地面积40404.28平方米,宗地号为A010-0383,用地 (略) 宝安区教育局。该项目于2015年10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0093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由“宝安中学初中部体艺综合楼”变更为“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改扩建工程”。
二、规定容积率由“0.8”变更为“1.51”。
三、规定建筑面积及分项指标由“总建筑面积32515.93平方米,其中新建体艺综合楼1804.14平方米,已建教学综合楼26765.54平方米,已建教工宿舍3911.63平方米,已建门卫室1建筑面积22.72平方米,已建门卫室2建筑面积11.90平方米”变更为“总建筑面积54335.7平方米,其中已建成建筑面积32003.46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22332.24平方米: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17988平方米、办公用房654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3342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为原教学楼增加一处楼梯、两部电梯建筑面积)348.24平方米”。
四、建筑退红线由“已建设部分按照现状控制;北侧新建体艺综合楼建筑退线≥10米(含 (略) 政道路,在实施时需提供用地用于道路建设)”变更为“项目已建设部分按照现状控制;新建建筑以现状围墙线进行退线,其中南侧退线4.6米,北侧零退线,西侧零退线(首层新建围墙退1米)”。
五、建筑覆盖率由“≤25%”变更为“≤50%”。
六、机动车泊位数由“50辆”变更为“226辆”。
七、建筑高度由“多层(须满足机场限高要求)”变更为“≤50米且满足航空限高要求”。
八、绿化覆盖率由“≥25”变更为“≥20”。
九、备注修改:
(一)条文内容修改
“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0045号收回作废”变更为“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5-0093号收回作废”。
(二)新增条文
1. 本项目校址范围内至少设2个校车停车处;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停车位数的30%,停车场(库)应预留设置充电桩的条件。
2. 本项目范围进入15号线规划控制区1102.8平方米,该1102.8平方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侵入;该地块范围进入15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6877.58平方米,该用地围护结构锚索禁止侵入15号线规划控制区。
3. 本项目需按国家和 (略) 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4. 本项目新建建筑不得低于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
5. 本项目新建建筑应当按照《 (略) 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深建设〔2022〕18号),满足《 (略) 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6. 本项目新建建筑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7. 本项目已建建筑面积根据现状测绘结果核定,新建指标根据《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改扩建工程项目总概算的批复》(宝发改概算〔2023〕185号)核定。
8. 本项目已建建筑涉及未报先建,应在取得质检、消防同意意见并接受土地规划监察部门处理后,完善规划报建手续。
9. 其它未注明事项应满足《 (略) 规划标准与准则》和《 (略)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
十、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就上述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4年1月25日-2024年2月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下列网站浏览查询。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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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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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曾工,电话:*。
附件:A010-0383宗地位置示意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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