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环湘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0吨PP压放薄膜、100吨PE拉链搬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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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环湘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0吨PP压放薄膜、100吨PE拉链搬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环湘 (略) 年产700吨PP压放薄膜、100吨PE拉链搬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700吨PP压放薄膜、100吨PE拉链搬迁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湘潭环湘 (略)

建设地点

湘潭县河口镇友余村早发组(杨河工业园内)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泓楚 (略)

项目概况

湘潭环湘 (略) 原租用湘潭天易示范区碧泉潭路湘潭 (略) 内厂房,建设年产1000吨PP压放薄膜建设项目,于2020年12月8日取得环评批复(潭环审(湘潭县)〔2020〕121号)。现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将厂房搬迁至湘潭县河口镇友余村(杨河工业园内),实施年产700吨PP压放薄膜、100吨PE拉链搬迁改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00m2。主要产品及规模为:PP压放薄膜700t/a、PE拉链100t/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加工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办公区及配套设施等;主要生产设备为:压放机4台、分切机1台、液压打包机1台、导热油炉4台、制冷机5台、冷却塔3台、空压机1台、拉链机6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为:CPP流延聚*烯薄膜 700t/a、传热油720Kg/a、PE树脂100t/a、*醇60Kg/a、水234t/a、电7万Kwh/a等;PP压放薄膜主要生产工艺为:上料、预热、冷却、压放、电晕、冷却、收卷、分切、包装;PE拉链主要生产工艺为:拌料、挤出成型、冷却、牵引、测厚、入箱、包装。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内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气或电等清洁能源。薄膜生产过程中压花、电晕工序和拉链生产过程中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规定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内排水管网。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远期待该区域污水管网与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对接后,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接纳标 (略) 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和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可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油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溶剂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报县分局备案,危废暂存间须按要求设置,并建立相关台账,规范设立标识标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安排环保专员负责环保设施运转维护。建立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和定期监测制度,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在网上公示,无反对意见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环湘 (略) 年产700吨PP压放薄膜、100吨PE拉链搬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700吨PP压放薄膜、100吨PE拉链搬迁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湘潭环湘 (略)

建设地点

湘潭县河口镇友余村早发组(杨河工业园内)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湖南泓楚 (略)

项目概况

湘潭环湘 (略) 原租用湘潭天易示范区碧泉潭路湘潭 (略) 内厂房,建设年产1000吨PP压放薄膜建设项目,于2020年12月8日取得环评批复(潭环审(湘潭县)〔2020〕121号)。现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将厂房搬迁至湘潭县河口镇友余村(杨河工业园内),实施年产700吨PP压放薄膜、100吨PE拉链搬迁改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00m2。主要产品及规模为:PP压放薄膜700t/a、PE拉链100t/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加工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办公区及配套设施等;主要生产设备为:压放机4台、分切机1台、液压打包机1台、导热油炉4台、制冷机5台、冷却塔3台、空压机1台、拉链机6台等;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为:CPP流延聚*烯薄膜 700t/a、传热油720Kg/a、PE树脂100t/a、*醇60Kg/a、水234t/a、电7万Kwh/a等;PP压放薄膜主要生产工艺为:上料、预热、冷却、压放、电晕、冷却、收卷、分切、包装;PE拉链主要生产工艺为:拌料、挤出成型、冷却、牵引、测厚、入箱、包装。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厂区内必须使用天然气、液化气或电等清洁能源。薄膜生产过程中压花、电晕工序和拉链生产过程中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确保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规定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内排水管网。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经隔油、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远期待该区域污水管网与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网对接后,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接纳标 (略) 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和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可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油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溶剂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报县分局备案,危废暂存间须按要求设置,并建立相关台账,规范设立标识标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安排环保专员负责环保设施运转维护。建立健全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和定期监测制度,防范污染事故的发生。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在网上公示,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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