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青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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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青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青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乌沙海滨路21号2楼(局部)、3楼(局部)、4楼(局部)
建设单位 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东莞 (略) (略) (略) 长安镇乌沙海滨路21号2楼(局部)、3楼(局部)、4楼(局部)(东经113°46′46.657″,北纬22°46′22.062″),现有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占地面积3300m2,建筑面积6750m2,年产体温计180万支、额温枪5万支、耳温枪5万支。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4UQHQR6L。 注:原环评营业执照地址为“ (略) 长安镇乌沙社区海滨路21号3楼”,本环评新营业执照地址改为“ (略) 长安镇乌沙海滨路21号301室”,与原地址为同一位置,特此说明。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项目申请改扩建,改扩建的具体内容如下: 1、新增体温计5万支/年、额温枪5万支/年; 2、新增上板、刷锡膏、固晶、在线AOI、分板、激光擦板、固晶、封胶、烤胶等工序,并新增上板机、锡膏印刷机、全自动COB智能固晶机、在线AOI等生产设备,相应增加原辅材料(原辅料详见2.3-2,设备变化详见2.4-1,工艺流程变化详见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 3、更换绑定机、贴片机、回流焊机,其中回流焊机的焊料由无铅锡线改为无铅锡膏; 4、增加员工人数5人; 5、增加投资750万元; 6、增加租用生产车间二楼部分,作为包材仓库和综合办公室,增加建筑面积515m2; 7、减少3F租用面积,由2000m2改为租用1345m2,减少建筑面积655m2; 8、4楼仓库租用面积由1000m2改为900m2,减少建筑面积100m2; 9、取消现有项目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由租用宿舍楼的1-3F改为租用5F,建筑面积减少900m2。 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2260m2,建筑面积3060m2。项目主要从事体温计、额温枪、耳温枪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体温计185万个、额温枪10万支,耳温枪5万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拟将刷锡膏、回流焊、封胶、烤胶、固晶、激光擦板、银网擦拭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9m高排气筒排放;后焊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由19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长安和长安新区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测试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噪声:项目拟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采用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长安镇书香街一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青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乌沙海滨路21号2楼(局部)、3楼(局部)、4楼(局部)
建设单位 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东莞 (略) (略) (略) 长安镇乌沙海滨路21号2楼(局部)、3楼(局部)、4楼(局部)(东经113°46′46.657″,北纬22°46′22.062″),现有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占地面积3300m2,建筑面积6750m2,年产体温计180万支、额温枪5万支、耳温枪5万支。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4UQHQR6L。 注:原环评营业执照地址为“ (略) 长安镇乌沙社区海滨路21号3楼”,本环评新营业执照地址改为“ (略) 长安镇乌沙海滨路21号301室”,与原地址为同一位置,特此说明。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项目申请改扩建,改扩建的具体内容如下: 1、新增体温计5万支/年、额温枪5万支/年; 2、新增上板、刷锡膏、固晶、在线AOI、分板、激光擦板、固晶、封胶、烤胶等工序,并新增上板机、锡膏印刷机、全自动COB智能固晶机、在线AOI等生产设备,相应增加原辅材料(原辅料详见2.3-2,设备变化详见2.4-1,工艺流程变化详见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 3、更换绑定机、贴片机、回流焊机,其中回流焊机的焊料由无铅锡线改为无铅锡膏; 4、增加员工人数5人; 5、增加投资750万元; 6、增加租用生产车间二楼部分,作为包材仓库和综合办公室,增加建筑面积515m2; 7、减少3F租用面积,由2000m2改为租用1345m2,减少建筑面积655m2; 8、4楼仓库租用面积由1000m2改为900m2,减少建筑面积100m2; 9、取消现有项目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由租用宿舍楼的1-3F改为租用5F,建筑面积减少900m2。 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2260m2,建筑面积3060m2。项目主要从事体温计、额温枪、耳温枪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体温计185万个、额温枪10万支,耳温枪5万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拟将刷锡膏、回流焊、封胶、烤胶、固晶、激光擦板、银网擦拭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9m高排气筒排放;后焊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由19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截污管网, (略) 长安和长安新区合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测试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噪声:项目拟选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让噪声源尽量远离环境敏感点;采用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维护。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长安镇书香街一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质量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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