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八大怪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水磨沟区分公司糖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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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八大怪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水磨沟区分公司糖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新疆八 (略) (略) :

你单位于2024年1月12日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新疆八 (略) (略) 糖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已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 (略) 水磨沟区腾汇三路1300号租赁创博智谷产业园C9栋1~3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度41分19.934秒,43度54分1.541秒)建设糖果生产项目。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为4240.15平方米,一层主要为仓库;二层为脱包间、混料间、分选间、配料间、内包间、外包间、固体混料及包装间、糖果内包间、糖果成型间、更衣间、走廊通道等建筑设施;三层主要为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设备间等,并且对依托的C9栋内现有的供电、给水、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进行相应的改造。本项目新建压片糖果生产线、奶糖糖果生产线和其他糖果生产线各1条,年产压片糖果12吨/年、奶糖糖果16吨/年、其他糖果12吨/年。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如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待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六、委 (略) 生态环境局水磨沟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新疆八 (略) (略) :

你单位于2024年1月12日向我局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新疆八 (略) (略) 糖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并受理,现已审理完结。

一、你单位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已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你单位已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删减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原件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7万元), (略) 水磨沟区腾汇三路1300号租赁创博智谷产业园C9栋1~3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度41分19.934秒,43度54分1.541秒)建设糖果生产项目。项目租赁总建筑面积为4240.15平方米,一层主要为仓库;二层为脱包间、混料间、分选间、配料间、内包间、外包间、固体混料及包装间、糖果内包间、糖果成型间、更衣间、走廊通道等建筑设施;三层主要为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设备间等,并且对依托的C9栋内现有的供电、给水、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进行相应的改造。本项目新建压片糖果生产线、奶糖糖果生产线和其他糖果生产线各1条,年产压片糖果12吨/年、奶糖糖果16吨/年、其他糖果12吨/年。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如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待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六、委 (略) 生态环境局水磨沟区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审批意见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审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 (略) 水磨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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