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港集镇单元10-04地块社区体育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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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港集镇单元10-04地块社区体育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老港集镇单元10-04地块社区体育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浦老府〔202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略) 浦东新区老港集镇单元(PDS8-0101)03、09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08、10、1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2022〕310号),原则同意老港集镇单元10-04地块社区体育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于浦东新区老港集镇(PDS8-0101)单元10-04地块,北至老港小学,西至规划10-05地块,东至建中路,南至中港路。项目用地面积约428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为:新建社区体育中心,其中设置羽毛球、篮球、乒乓球、台球等球类运动功能,适当配置健身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同步配建地下停车库。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2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6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26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老港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五、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批复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 请按照规划及行业要求,进一步论证社区体育中心各项功能和规模设置,统筹利用地下空间。在此基础上,细化建设方案,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2. 抓紧落实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等资源性指标。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略) 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老港集镇单元10-04地块社区体育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浦老府〔202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略) 浦东新区老港集镇单元(PDS8-0101)03、09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08、10、1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2022〕310号),原则同意老港集镇单元10-04地块社区体育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于浦东新区老港集镇(PDS8-0101)单元10-04地块,北至老港小学,西至规划10-05地块,东至建中路,南至中港路。项目用地面积约428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为:新建社区体育中心,其中设置羽毛球、篮球、乒乓球、台球等球类运动功能,适当配置健身房及配套服务用房,同步配建地下停车库。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2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6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26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老港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五、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批复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 请按照规划及行业要求,进一步论证社区体育中心各项功能和规模设置,统筹利用地下空间。在此基础上,细化建设方案,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2. 抓紧落实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等资源性指标。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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