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蒙上上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蒙上上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蒙上(上海) (略) (略) :
你公司《关于蒙上(上海) (略)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蒙上(上海) (略)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土默特左旗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占地面积为50195平方米。项目建设生产车间3座,配套建设堆场、办公楼、科研楼、危废暂存间等,规模为年产变压器400台、开关柜1300台、动力柜2000台、电表箱4000台、配电箱4000台、预装式变电站300台、电缆分线箱500台、电缆桥架5000m、母线槽500m。项目总投资为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3.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46%。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喷涂工序进行封闭,喷涂粉尘经喷粉箱内部脉冲滤芯回收装置回收,未被收集的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固化炉和烘箱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固化废气一并进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参照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SO2≤200mg/立方米、NOx≤300mg/立方米、颗粒物≤30mg/立方米),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由相应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废滤芯、废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2日
蒙上(上海) (略) (略) :
你公司《关于蒙上(上海) (略)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蒙上(上海) (略)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土默特左旗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占地面积为50195平方米。项目建设生产车间3座,配套建设堆场、办公楼、科研楼、危废暂存间等,规模为年产变压器400台、开关柜1300台、动力柜2000台、电表箱4000台、配电箱4000台、预装式变电站300台、电缆分线箱500台、电缆桥架5000m、母线槽500m。项目总投资为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3.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46%。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喷涂工序进行封闭,喷涂粉尘经喷粉箱内部脉冲滤芯回收装置回收,未被收集的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固化炉和烘箱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固化废气一并进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排放参照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SO2≤200mg/立方米、NOx≤300mg/立方米、颗粒物≤30mg/立方米),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由相应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废滤芯、废变压器油、废变压器油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2日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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