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许可——养天和物流配送中心总图调整批前公示
规划许可——养天和物流配送中心总图调整批前公示
养天和物流配送中心(总图调整)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 (略) 提出的养天和物流配送中心(总图调整)申请。 该项目总图于2020年8月28日获批。由于项目实际需要,需将已建A栋仓储建筑调整为办公楼,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原批复总图进行调整,项目位于自贸临空区合心路以南、盛祥路以东。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一、本次调整内容:
将A栋物流仓储建筑(*类)调整为办公楼;取消7个装卸车位,增加25个标准车位;停车位总数由189个调整为207个,其中装卸车位由31个调整为24个(减少7个),标准车位由158个增加至183个(增加25个)。
二、调整后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为:
净用地面积47249.60㎡(调整前47249.60㎡),计容建筑面积79216.28㎡(调整前79216.28㎡),容积率1.68(调整前1.68),建筑密度39.64%(调整前39.64%),绿地率20.11%(调整前20.12%),标准停车位207个(其中地上62个,地下145个)(调整前189个,其中地上44个,地下145个)。
调整后,其它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及补充规定)、规划条件通知单(CXTJ*、CXTJ*号)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图纸数量:2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2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
政策法规科0731-* *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
养天和物流配送中心(总图调整)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 (略) 提出的养天和物流配送中心(总图调整)申请。 该项目总图于2020年8月28日获批。由于项目实际需要,需将已建A栋仓储建筑调整为办公楼,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原批复总图进行调整,项目位于自贸临空区合心路以南、盛祥路以东。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一、本次调整内容:
将A栋物流仓储建筑(*类)调整为办公楼;取消7个装卸车位,增加25个标准车位;停车位总数由189个调整为207个,其中装卸车位由31个调整为24个(减少7个),标准车位由158个增加至183个(增加25个)。
二、调整后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为:
净用地面积47249.60㎡(调整前47249.60㎡),计容建筑面积79216.28㎡(调整前79216.28㎡),容积率1.68(调整前1.68),建筑密度39.64%(调整前39.64%),绿地率20.11%(调整前20.12%),标准停车位207个(其中地上62个,地下145个)(调整前189个,其中地上44个,地下145个)。
调整后,其它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满足《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版及补充规定)、规划条件通知单(CXTJ*、CXTJ*号)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图纸数量:2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月26日起至2024年2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
政策法规科0731-* *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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