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聚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化学抛光工艺技改项目和年产5000吨滚镀锌镍合金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先行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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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聚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化学抛光工艺技改项目和年产5000吨滚镀锌镍合金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先行验收意见公示

平阳县 (略) 化学抛光工艺技改项目和年产 5000吨滚镀锌镍合金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先行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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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 (略) 化学抛光工艺技改项目和年产

5000吨滚镀锌镍合金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先行验收意见

2024年1月19日,平阳县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平阳县 (略) 化学抛光工艺技改项目及平阳县 (略) 年产5000吨滚镀锌镍合金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平阳县 (略) 位于宋埠海涂围垦区电镀园区C06地块,员工90人,其中70人在厂内食宿,实行白天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30天。

公司决定技术改造(铝氧化生产线化学抛光工序作为抛光液的硫酸-磷酸混合溶液中添加1.5%的浓硝酸,生物质颗粒燃烧机改为天然气燃烧机),于2023年3月委托温州 (略) 编制《平阳县 (略) 化学抛光工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于3月27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23〕53号)。

公司又决定技术改造(二号生产车间三楼拆除2条电镀生产线、新建1条电镀生产线,一号生产车间三楼新建1条电泳生产线,改建全厂现有的电镀生产线、铝氧化生产线、电泳生产线),于2023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平阳县 (略) 年产5000吨滚镀锌镍合金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于8月1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23〕124号)。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比4%;于8月开工建设,10月部分建成并调试运行,产能详见验收报告的表3-1。

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排污许可证已变更(证书编号:*03G001P),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先行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验收范围

平阳县 (略) 化学抛光工艺技改项目铝氧化生产线化学抛光工序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本次是先行验收;平阳县 (略) 年产5000吨滚镀锌镍合金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2条(MF02、MF03)电镀生产线、1条(MF04)铝氧化生产线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本次是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因市场需求变化等方面的原因,1条电镀生产线未投产,2条电泳生产线未投产、1条电泳生产线停产,天然气燃烧机停用,生产设备配置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的表3-2、表3-3、表3-4。原辅材料用量因生产能力未达设计水平相应减少,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的表3-5。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主要产生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按高酸高氨氮废水、前处理废水、铝氧化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混排废水分类收集,通过明确标识的专用架空管道输送至平阳 (略) 分质处理,分类收集情况详见验收报告的表5-1。初期雨水收集于初期雨水池,通过专门设置的管道输送至平阳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纳管至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主要是电镀、铝氧化产生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电镀生产线、铝氧化生产线全密闭,仅两头留有人员和货物进出口。MF02电镀生产线产生的部分氯化氢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引至25 m高空排放;部分氯化氢废气、硫酸雾收集后,经一级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引至25 m高空排放;铬酸雾收集后,经铬回收器回收后再经二级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引至25 m高空排放。MF03电镀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氮氧化物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引至25 m高空排放。MF04铝氧化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引至25 m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主要产生一般包装材料、废槽渣、废滤芯、危化品废包装材料。一般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槽渣、废滤芯、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管理;委托平阳 (略) 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编制,并在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编号:*-2020-76-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11月29、30日),MF02电镀生产线氯化氢净化设施排放口氯化氢浓度,MF02电镀生产线综合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硫酸雾、氯化氢浓度,MF02电镀生产线铬酸雾净化设施排放口铬酸雾浓度,MF03电镀生产线综合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氯化氢、氮氧化物浓度,MF04铝氧化生产线酸雾净化设施排放口硫酸雾、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规定的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铬酸雾浓度最高点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规定的限值。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11月29、30日),东南侧、西南侧厂界昼间环境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限值。东北侧、西北侧厂界紧邻其它企业,无法布点测量。

(四)固体废物治理达标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已经签订,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验收结论

平阳县 (略) 化学抛光工艺技改项目和年产5000吨滚镀锌镍合金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已建成部分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经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先行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运行监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 855-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合理配置并经常检查集气罩,使之处于正确的位置,调整控制风速,足以将废气吸入罩内,确保最大限度地收集废气,减少无组织排放。

(五)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

(六)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七)建设项目完全建成时,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进行验收。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平阳县 (略)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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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吨滚镀锌镍合金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先行验收意见

2024年1月19日,平阳县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平阳县 (略) 化学抛光工艺技改项目及平阳县 (略) 年产5000吨滚镀锌镍合金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平阳县 (略) 位于宋埠海涂围垦区电镀园区C06地块,员工90人,其中70人在厂内食宿,实行白天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30天。

公司决定技术改造(铝氧化生产线化学抛光工序作为抛光液的硫酸-磷酸混合溶液中添加1.5%的浓硝酸,生物质颗粒燃烧机改为天然气燃烧机),于2023年3月委托温州 (略) 编制《平阳县 (略) 化学抛光工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于3月27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23〕53号)。

公司又决定技术改造(二号生产车间三楼拆除2条电镀生产线、新建1条电镀生产线,一号生产车间三楼新建1条电泳生产线,改建全厂现有的电镀生产线、铝氧化生产线、电泳生产线),于2023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平阳县 (略) 年产5000吨滚镀锌镍合金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于8月1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平建〔2023〕124号)。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比4%;于8月开工建设,10月部分建成并调试运行,产能详见验收报告的表3-1。

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排污许可证已变更(证书编号:*03G001P),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先行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验收范围

平阳县 (略) 化学抛光工艺技改项目铝氧化生产线化学抛光工序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本次是先行验收;平阳县 (略) 年产5000吨滚镀锌镍合金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2条(MF02、MF03)电镀生产线、1条(MF04)铝氧化生产线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本次是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因市场需求变化等方面的原因,1条电镀生产线未投产,2条电泳生产线未投产、1条电泳生产线停产,天然气燃烧机停用,生产设备配置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的表3-2、表3-3、表3-4。原辅材料用量因生产能力未达设计水平相应减少,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的表3-5。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主要产生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按高酸高氨氮废水、前处理废水、铝氧化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混排废水分类收集,通过明确标识的专用架空管道输送至平阳 (略) 分质处理,分类收集情况详见验收报告的表5-1。初期雨水收集于初期雨水池,通过专门设置的管道输送至平阳 (略) 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纳管至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主要是电镀、铝氧化产生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电镀生产线、铝氧化生产线全密闭,仅两头留有人员和货物进出口。MF02电镀生产线产生的部分氯化氢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引至25 m高空排放;部分氯化氢废气、硫酸雾收集后,经一级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引至25 m高空排放;铬酸雾收集后,经铬回收器回收后再经二级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引至25 m高空排放。MF03电镀生产线产生的氯化氢废气、氮氧化物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引至25 m高空排放。MF04铝氧化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氮氧化物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引至25 m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主要产生一般包装材料、废槽渣、废滤芯、危化品废包装材料。一般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槽渣、废滤芯、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管理;委托平阳 (略) 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编制,并在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编号:*-2020-76-M。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11月29、30日),MF02电镀生产线氯化氢净化设施排放口氯化氢浓度,MF02电镀生产线综合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硫酸雾、氯化氢浓度,MF02电镀生产线铬酸雾净化设施排放口铬酸雾浓度,MF03电镀生产线综合废气净化设施排放口氯化氢、氮氧化物浓度,MF04铝氧化生产线酸雾净化设施排放口硫酸雾、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规定的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铬酸雾浓度最高点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规定的限值。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2023年11月29、30日),东南侧、西南侧厂界昼间环境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限值。东北侧、西北侧厂界紧邻其它企业,无法布点测量。

(四)固体废物治理达标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经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已经签订,危废贮存间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建设。

五、验收结论

平阳县 (略) 化学抛光工艺技改项目和年产5000吨滚镀锌镍合金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已建成部分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经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先行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杜绝储存、运输和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按照《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及有关工艺技术规范或污染源控制技术规范,进一步优化污染治理工艺及参数,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加强运行监测,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 855-2017)等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合理配置并经常检查集气罩,使之处于正确的位置,调整控制风速,足以将废气吸入罩内,确保最大限度地收集废气,减少无组织排放。

(五)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降低环境风险。

(六)规范建设危废贮存间,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监测采样口、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七)建设项目完全建成时,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进行验收。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平阳县 (略)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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