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北部核心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H街坊局部地块控规修编方案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康巴什新区北部核心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H街坊局部地块控规修编方案批前公示

  为加快“科技兴蒙”等重大战略实施,加速创新资源集聚,增 (略) 创新能力。进一步推 (略) 率先建设科教资源集聚区,夯实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对建设创新社区、科技产业社区,完善商务生活配套起到积极作用。经专家论证需要对康巴什新区北部核心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H街坊局部地块修编方案,现控规修编草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意见,各地块修改方案均为阶段性成果,地块界线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等内容最终以审定方案为准。主要内容如下:
  H街坊位于阿布亥沟以北、西邻东康快速路、东邻吉鲁庆沟。
  一、主要修编内容
  本次拟修编范围为康巴什新区北部核心组团(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 街坊中,涉及修编H2、H4、H5、H7、H8、H10、H11、H12、H13共9处用地,取消7段道路及 (略) 政配套管网,增加1段支路,面积0.4247公顷,增加3.5086公顷绿地,总用地修编面积由137.6817调整为150.1549公顷。
  (一)道路修编内容
  拟修编共减少道路面积为12.4732公顷。其中H4增加一条道路,面积为 0.4247 公顷;H7、H8 减少四条道路,面积为3.0466公顷;H11、H12、H13 减少三条道路,面积为9.8513公顷。
  (1) H7、H8 道路修编
  拟将H7、H8 用地地块进行整合,取消地块内部四段道路。涉及修改道路由西到东分别为东经三支路(纬九东街—纬八街)段、东经四支路(纬九东街—纬八街)段、经十路(纬九东街—纬八街)段、东经六支路(纬九东街—纬八街)段,目前道路均未建成。
  (2)H4道路修编
  拟将H4地块内01与03地块之间拟增加一条支路,向北延长东经二支路并与纬九东街连接。
  (3)H11、H12、H13道路修编
  拟将H11、H12、H13地块用地合并,取消地块内部三段道路。涉及修改道路由北到南为纬八街(纬十二路—经十五路)段、纬九东街(纬十二路—经十五路)段、由西向东经十三路(纬十东街—纬七街)段,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 (略) 政基础设施管线也相应拆除,本次修改需对H11地 (略) 政管线。
  (二)绿地修编内容
  与上版控规比对总绿地面积由12.3578公顷增加至15.8664公顷,共增加3.5086公顷。
  (三)地块修编内容
  拟将H2、H4、H5、H7、H8、H10、H11、H12、H13等9块用地,涉及修改用地属性、用地界线、用地面积、建筑退线、建筑用地面积等各类指标,面积为134.2885公顷。
  (1)H2用地修编
  拟将H2-01、H2-03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H2-01用地面积6.0100公顷,H2-03用地面积10.3549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5%;H2-04地块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0.9145公顷,绿地率≥70%。
  (2)H4用地修编
  拟将H4-01、04、07、08由公共服务设施、行政办公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修改为科研用地,01与02地块之间增加1条支路,新支路为东经二支路。H4-01用地面积为3.5917公顷、H4-04用地面积3.5925公顷、H4-07用地面积2.6853公顷、H4-08用地面积2.9045公顷,容积率为≤2.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5%,H4-02、05、06、09、10地块用地性质由街头绿地修改公园绿地,H4-02用地面积为0.2614公顷、H4-06用地面积0.2870公顷,H4-09用地面积0.3243公顷,H4-10用地面积0.3154公顷,绿地率为≥70%。
  (3)H5用地修编
  拟将H5-01、04地块用地由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H5-01用地面积10.8781公顷,H5-04用地面积7.5111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5%;H5-05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修改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面积1.7253公顷,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18米,绿地率≥35%;H5-02、03、06、07地块用地性质由街头绿地修改为公园绿地,H5-02用地面积0.0762公顷,H5-03用地面积0.2682公顷,H5-06用地面积0.3506公顷,H5-07用地面积0.1628公顷,绿地率≥70%。
  (4)H7用地修编
  拟将H7-01地块用地性质由兼容用地修改商业用地,用地面积5.3802公顷,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30%;将H7-02地块用地性为商业金融用地修改为02、03两个块地。02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1.9570公顷,0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用地面积2.2578公顷,两块地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30%;将H8-04地块用地 (略) 政设施用地修改为消防用地,用地面积1.0295公顷,容积率≤0.8,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20米,绿地率≥25%。
  (5)H8用地修编
  拟将H7-04用地性质为兼容用地、H7-05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H7-06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H7-07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H7-08用地性质为绿化广场用地、H8-06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H8-07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H8-08用地性质为兼容用地,H8-09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取消H7-04与H7-06地块间的东经三支路、H7-06与H7-08地块间的东经四支路、H7-08与H8-06地块间的经十路、H8-06与H8-08地块间的东经六支路。
  将上述8块用地和4段道路合并后,修改为4块用地,新地块编号为H8-01、H8-02、H8-03、H8-04。H8-01、04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01用地面积7.8983公顷,绿地率≥60%,04用地面积1.2789公顷,绿地率≥70%;H8-02、03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业用地,02用地面积3.2264公顷、03用地面积3.8320公顷,容积率≤4.0,建筑密度为≤35%,建筑限高为≤100米、绿地率≥30%;
  (6)H10用地修编
  拟将H10-01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1.2362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为≤25%,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5%;H10- (略) 用地性质保持不变,用地面积为1.9170公顷,其他控制性指标不变。H10-06社会停车场库用地性质不变,面积1.0404公顷;将H10-05地块体育场馆用地、H10-06地块行政办公用地、H10-10地块游乐用地合并为一块用地,新用地编号为H10-05,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3.2707公顷,容积率≤1.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5%。
  (7)H11、H12、H13用地修编
  本区域主要以 (略) 所为载体,新增内蒙古工业大 (略) 。拟将H11-01、02、03、04、05、H12-01、02、03、04、05、H13-01、02、03、04、05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街头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用地。
  将上述15块用地合并后,用地编号为H11-01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9018公顷、绿地率≥70%,H11-02、H11-05用地 (略) 校用地,02用地面积33.3693公顷,05用地面积26.4650公顷,两个地块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36米,绿地率≥35%。H11-03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0.5802公顷,绿地率≥90%,H11-0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用地面积0.6338公顷,容积率≤0.3,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0米,绿地率≥30%。
  上述地块调整,部里备案批地数据与实际批地数据发生位置偏移,偏移位置集中在 H5、H7 地块内,偏移面积为 8.7 公顷;涉及部分用地有H2街坊0.8154 公顷、H4街坊0.7424公顷、H5街坊0.7528公顷、H7街坊12.0964公顷、H8街坊7.3615 公顷和 H10街坊14.3219公顷,总面积36.0814公顷不在开发边界内;涉及原控规绿地面积由12.3578公顷增加至15.8664公顷,共增加3.5086公顷;涉及取消7段道路, (略) 政配套管网,增加1段道路,共减少道路面积为12.4732公顷。
  二、草案公示方式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官网
  (二)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
  (三)项目现场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6日—2024年3月13日,共30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您可以在征求意见期限届满前通过纸质或电子文件的形式反馈意见。
  联系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420办公室
  联系电话:市自然资源局 *
  联系邮箱:*@*63.com








































  为加快“科技兴蒙”等重大战略实施,加速创新资源集聚,增 (略) 创新能力。进一步推 (略) 率先建设科教资源集聚区,夯实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对建设创新社区、科技产业社区,完善商务生活配套起到积极作用。经专家论证需要对康巴什新区北部核心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H街坊局部地块修编方案,现控规修编草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意见,各地块修改方案均为阶段性成果,地块界线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等内容最终以审定方案为准。主要内容如下:
  H街坊位于阿布亥沟以北、西邻东康快速路、东邻吉鲁庆沟。
  一、主要修编内容
  本次拟修编范围为康巴什新区北部核心组团(高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 街坊中,涉及修编H2、H4、H5、H7、H8、H10、H11、H12、H13共9处用地,取消7段道路及 (略) 政配套管网,增加1段支路,面积0.4247公顷,增加3.5086公顷绿地,总用地修编面积由137.6817调整为150.1549公顷。
  (一)道路修编内容
  拟修编共减少道路面积为12.4732公顷。其中H4增加一条道路,面积为 0.4247 公顷;H7、H8 减少四条道路,面积为3.0466公顷;H11、H12、H13 减少三条道路,面积为9.8513公顷。
  (1) H7、H8 道路修编
  拟将H7、H8 用地地块进行整合,取消地块内部四段道路。涉及修改道路由西到东分别为东经三支路(纬九东街—纬八街)段、东经四支路(纬九东街—纬八街)段、经十路(纬九东街—纬八街)段、东经六支路(纬九东街—纬八街)段,目前道路均未建成。
  (2)H4道路修编
  拟将H4地块内01与03地块之间拟增加一条支路,向北延长东经二支路并与纬九东街连接。
  (3)H11、H12、H13道路修编
  拟将H11、H12、H13地块用地合并,取消地块内部三段道路。涉及修改道路由北到南为纬八街(纬十二路—经十五路)段、纬九东街(纬十二路—经十五路)段、由西向东经十三路(纬十东街—纬七街)段,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 (略) 政基础设施管线也相应拆除,本次修改需对H11地 (略) 政管线。
  (二)绿地修编内容
  与上版控规比对总绿地面积由12.3578公顷增加至15.8664公顷,共增加3.5086公顷。
  (三)地块修编内容
  拟将H2、H4、H5、H7、H8、H10、H11、H12、H13等9块用地,涉及修改用地属性、用地界线、用地面积、建筑退线、建筑用地面积等各类指标,面积为134.2885公顷。
  (1)H2用地修编
  拟将H2-01、H2-03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H2-01用地面积6.0100公顷,H2-03用地面积10.3549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5%;H2-04地块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调整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0.9145公顷,绿地率≥70%。
  (2)H4用地修编
  拟将H4-01、04、07、08由公共服务设施、行政办公用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修改为科研用地,01与02地块之间增加1条支路,新支路为东经二支路。H4-01用地面积为3.5917公顷、H4-04用地面积3.5925公顷、H4-07用地面积2.6853公顷、H4-08用地面积2.9045公顷,容积率为≤2.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35%,H4-02、05、06、09、10地块用地性质由街头绿地修改公园绿地,H4-02用地面积为0.2614公顷、H4-06用地面积0.2870公顷,H4-09用地面积0.3243公顷,H4-10用地面积0.3154公顷,绿地率为≥70%。
  (3)H5用地修编
  拟将H5-01、04地块用地由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H5-01用地面积10.8781公顷,H5-04用地面积7.5111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5%;H5-05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修改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面积1.7253公顷,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18米,绿地率≥35%;H5-02、03、06、07地块用地性质由街头绿地修改为公园绿地,H5-02用地面积0.0762公顷,H5-03用地面积0.2682公顷,H5-06用地面积0.3506公顷,H5-07用地面积0.1628公顷,绿地率≥70%。
  (4)H7用地修编
  拟将H7-01地块用地性质由兼容用地修改商业用地,用地面积5.3802公顷,容积率为≤3.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30%;将H7-02地块用地性为商业金融用地修改为02、03两个块地。02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1.9570公顷,0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用地面积2.2578公顷,两块地为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30%;将H8-04地块用地 (略) 政设施用地修改为消防用地,用地面积1.0295公顷,容积率≤0.8,建筑密度≤20%,建筑限高≤20米,绿地率≥25%。
  (5)H8用地修编
  拟将H7-04用地性质为兼容用地、H7-05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H7-06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H7-07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H7-08用地性质为绿化广场用地、H8-06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H8-07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H8-08用地性质为兼容用地,H8-09用地性质为街头绿地;取消H7-04与H7-06地块间的东经三支路、H7-06与H7-08地块间的东经四支路、H7-08与H8-06地块间的经十路、H8-06与H8-08地块间的东经六支路。
  将上述8块用地和4段道路合并后,修改为4块用地,新地块编号为H8-01、H8-02、H8-03、H8-04。H8-01、04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01用地面积7.8983公顷,绿地率≥60%,04用地面积1.2789公顷,绿地率≥70%;H8-02、03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业用地,02用地面积3.2264公顷、03用地面积3.8320公顷,容积率≤4.0,建筑密度为≤35%,建筑限高为≤100米、绿地率≥30%;
  (6)H10用地修编
  拟将H10-01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修改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1.2362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为≤25%,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5%;H10- (略) 用地性质保持不变,用地面积为1.9170公顷,其他控制性指标不变。H10-06社会停车场库用地性质不变,面积1.0404公顷;将H10-05地块体育场馆用地、H10-06地块行政办公用地、H10-10地块游乐用地合并为一块用地,新用地编号为H10-05,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3.2707公顷,容积率≤1.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35%。
  (7)H11、H12、H13用地修编
  本区域主要以 (略) 所为载体,新增内蒙古工业大 (略) 。拟将H11-01、02、03、04、05、H12-01、02、03、04、05、H13-01、02、03、04、05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用地、街头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用地。
  将上述15块用地合并后,用地编号为H11-01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9018公顷、绿地率≥70%,H11-02、H11-05用地 (略) 校用地,02用地面积33.3693公顷,05用地面积26.4650公顷,两个地块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36米,绿地率≥35%。H11-03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0.5802公顷,绿地率≥90%,H11-04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用地面积0.6338公顷,容积率≤0.3,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0米,绿地率≥30%。
  上述地块调整,部里备案批地数据与实际批地数据发生位置偏移,偏移位置集中在 H5、H7 地块内,偏移面积为 8.7 公顷;涉及部分用地有H2街坊0.8154 公顷、H4街坊0.7424公顷、H5街坊0.7528公顷、H7街坊12.0964公顷、H8街坊7.3615 公顷和 H10街坊14.3219公顷,总面积36.0814公顷不在开发边界内;涉及原控规绿地面积由12.3578公顷增加至15.8664公顷,共增加3.5086公顷;涉及取消7段道路, (略) 政配套管网,增加1段道路,共减少道路面积为12.4732公顷。
  二、草案公示方式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官网
  (二)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
  (三)项目现场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6日—2024年3月13日,共30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您可以在征求意见期限届满前通过纸质或电子文件的形式反馈意见。
  联系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420办公室
  联系电话:市自然资源局 *
  联系邮箱:*@*63.com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