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集中处理绿岛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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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集中处理绿岛项目一期

关于安徽源 (略) 《表面集中处理绿岛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源 (略) 《表面集中处理绿岛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 表面集中处理绿岛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长松路北侧
建设单位: 安徽源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项目概况: 项 (略) 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长松路北侧,主要建设内容:建设4栋标准化厂房、化学品库并配套建设公用辅助设施等,设置2条镀金生产线、2条镀银生产线及2条镀硬铬生产线,配套建设废气和废水处理装置、集中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镀层面积24万㎡电镀表面处理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在各车间设置酸碱废水、含氰废水、氰银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收集池,并配套建设不同类别废水的污水管道,各类别废水通过各自管道废水泵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系统+综合+回用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项目每条电镀生产线设置廊道式密闭收集、槽边+顶部抽风收集系统。酸碱废气经喷淋塔中和处理后达标排放,氰化氢废气经两级喷淋塔吸收氧化处理后达标排放,铬酸雾废气经喷淋塔凝聚回收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池体加盖密闭收集通过生物滤池除臭塔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工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6限值要求;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H2S、NH3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及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在确保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各类废槽渣、污泥、回收水处理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滤芯、废盐、废包装物等,收集后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交由原厂家回收,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废库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你单位在电镀生产车间一层、污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污水井与检查井、危废库、危化品仓库、初期雨水池等采取重点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止地下水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本项目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220 m3的初期雨水池和1座有效容积为700 m3的事故应急池,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防治环境风险;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在生产装置区、危化品库、危废库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八)按《报告书》要求,厂界外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不相容建设项目。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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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源 (略) 《表面集中处理绿岛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源 (略) 《表面集中处理绿岛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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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长松路北侧
建设单位: 安徽源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项目概况: 项 (略) 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长松路北侧,主要建设内容:建设4栋标准化厂房、化学品库并配套建设公用辅助设施等,设置2条镀金生产线、2条镀银生产线及2条镀硬铬生产线,配套建设废气和废水处理装置、集中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镀层面积24万㎡电镀表面处理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在各车间设置酸碱废水、含氰废水、氰银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收集池,并配套建设不同类别废水的污水管道,各类别废水通过各自管道废水泵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系统+综合+回用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项目每条电镀生产线设置廊道式密闭收集、槽边+顶部抽风收集系统。酸碱废气经喷淋塔中和处理后达标排放,氰化氢废气经两级喷淋塔吸收氧化处理后达标排放,铬酸雾废气经喷淋塔凝聚回收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池体加盖密闭收集通过生物滤池除臭塔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工艺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6限值要求;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H2S、NH3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及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建设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在确保环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各类废槽渣、污泥、回收水处理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滤芯、废盐、废包装物等,收集后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交由原厂家回收,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废库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你单位在电镀生产车间一层、污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污水井与检查井、危废库、危化品仓库、初期雨水池等采取重点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止地下水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本项目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220 m3的初期雨水池和1座有效容积为700 m3的事故应急池,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防治环境风险;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在生产装置区、危化品库、危废库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八)按《报告书》要求,厂界外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不相容建设项目。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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