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岢岚县京能100MW林光互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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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岢岚县京能100MW林光互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岢岚县京能100MW林光互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 岢岚县燕家村一带 岢 (略) 山西 (略) 拟在岢岚县燕家村一带新建100MW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总装机容量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1座及其配套建设的辅助、临时、公用和环保工程。该项目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1-*-89-05-*),我局原以忻审管生态函〔2022〕79号对该项目环评予以批复,本次变更将原选址东部地块调整到西部,进行集中布置,属于环评重大变动,变更后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4万元。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和简易沉淀池;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循住建部门关于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苫盖)中对施工扬尘的控制要求;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弃土弃渣,尽量回用于道路铺平、塔基基础回填,对于不能平衡的弃土弃渣则应存放至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位置,或者在工程建设地周围低洼处堆置,并在表面进行绿化或者覆盖措施;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区及周边植被和生态恢复,做好项目场区、检修道路和集电线路的生态保护,严格按《报告表》中生态保护与植被恢复要求完成生态恢复及项目区的绿化工作。

  2、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光伏组件拟采用空气压缩机吹扫和拖布擦拭,无废水产生和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1m3/h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和绿化,冬季冰冻期将处理后生活污水储存于66m3的集水池内,待冰冻期后绿化使用。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变压器,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并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光伏场区场界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升压站主变压器配设1座45.6m3事故油池,每台箱变下方设1座2m3事故油池;排油槽与事故油池相连,须全部采用防渗漏结构;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和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由生产厂家回收;检修废油和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26.8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外排,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本项目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本次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不包括外送线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2024年1月30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岢岚县京能100MW林光互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 岢岚县燕家村一带 岢 (略) 山西 (略) 拟在岢岚县燕家村一带新建100MW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总装机容量10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1座及其配套建设的辅助、临时、公用和环保工程。该项目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1-*-89-05-*),我局原以忻审管生态函〔2022〕79号对该项目环评予以批复,本次变更将原选址东部地块调整到西部,进行集中布置,属于环评重大变动,变更后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4万元。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和简易沉淀池;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循住建部门关于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苫盖)中对施工扬尘的控制要求;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弃土弃渣,尽量回用于道路铺平、塔基基础回填,对于不能平衡的弃土弃渣则应存放至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位置,或者在工程建设地周围低洼处堆置,并在表面进行绿化或者覆盖措施;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区及周边植被和生态恢复,做好项目场区、检修道路和集电线路的生态保护,严格按《报告表》中生态保护与植被恢复要求完成生态恢复及项目区的绿化工作。

  2、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光伏组件拟采用空气压缩机吹扫和拖布擦拭,无废水产生和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1m3/h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和绿化,冬季冰冻期将处理后生活污水储存于66m3的集水池内,待冰冻期后绿化使用。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变压器,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并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光伏场区场界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升压站主变压器配设1座45.6m3事故油池,每台箱变下方设1座2m3事故油池;排油槽与事故油池相连,须全部采用防渗漏结构;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和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由生产厂家回收;检修废油和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26.8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外排,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本项目的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本次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不包括外送线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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