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责任公司潘一选煤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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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南矿业集团选煤有限责任公司潘一选煤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矿业 (略) 潘一选煤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潘一选煤厂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 (略)

环评单位:安徽思科环境 (略)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

项目概况:项目选 (略) (略) 潘集区夹沟镇010乡道北。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现有原煤仓南侧新增一座原煤仓跨于3001#皮带机上方,在原煤仓下布置四台给煤机给煤至3001#皮带,将现有原煤仓上2033#刮板机改为可逆式移动皮带实现原煤分配进仓,建成后入选原煤量增加至450万吨/年。

本项 (略) 潘集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编码:2308-*-07-02-*,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输送带输送并配置洒水喷雾装置,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原煤及中煤、精煤等采取筒仓的方式密闭储存,煤泥采取密闭储煤大棚储存。废气排放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洗煤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的浓缩车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地面冲洗水经车间导流沟进入煤泥煤泥浓缩车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依托厂区现有一座63㎡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煤矸石,必须委托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对浓缩车间浓缩池、维修车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结合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点,及时修编环境风险预案,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联系方式:传真:0554-*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潘集区政务新区原政务中心三楼(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矿业 (略) 潘一选煤厂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潘一选煤厂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 (略)

环评单位:安徽思科环境 (略)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

项目概况:项目选 (略) (略) 潘集区夹沟镇010乡道北。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现有原煤仓南侧新增一座原煤仓跨于3001#皮带机上方,在原煤仓下布置四台给煤机给煤至3001#皮带,将现有原煤仓上2033#刮板机改为可逆式移动皮带实现原煤分配进仓,建成后入选原煤量增加至450万吨/年。

本项 (略) 潘集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编码:2308-*-07-02-*,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卸料、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输送带输送并配置洒水喷雾装置,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原煤及中煤、精煤等采取筒仓的方式密闭储存,煤泥采取密闭储煤大棚储存。废气排放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洗煤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的浓缩车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地面冲洗水经车间导流沟进入煤泥煤泥浓缩车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依托厂区现有一座63㎡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煤矸石,必须委托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对浓缩车间浓缩池、维修车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结合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点,及时修编环境风险预案,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联系方式:传真:0554-*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潘集区政务新区原政务中心三楼(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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