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及水务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维修工程项目、排水管道维修及疏通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及水务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维修工程项目、排水管道维修及疏通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及水务局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维修工程项目、排水管道维修及疏通工程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滨政法〔2022〕11号)文件要求,现将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及水务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维修工程项目、排水管道维修及疏通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及水务局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项目概况: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道路、排水、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等内容,道路总长度7025米;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排水管道维修及疏通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疏通雨污水管道60公里,对黄河6路、渤海24路等雨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共100公里;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长江3路、渤海30路等存在破损的多条路面进行维修以及在长江10路(渤海21路至渤海24路)进行道路维修、建设道路、码堡沟涵、路灯维护等。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第1条“城市公共交通”、第2款“市政基础设施”的范畴,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经初步评估,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项目可以实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农民、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
2、该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该项目实施的态度;
4、对该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六、评估单位
您对本工程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该项目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展参与,我们由衷的表示感谢!
单位名称:山东 (略)
单位地址: (略) 滨城区黄河四路渤海十七路金茂国际2607室
联系人:吴海磊
联系电话:*
邮编:*
E-mail:*@*q.com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及水务局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维修工程项目、排水管道维修及疏通工程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滨政法〔2022〕11号)文件要求,现将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及水务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维修工程项目、排水管道维修及疏通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及水务局
建设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项目概况: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道路、排水、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等内容,道路总长度7025米;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排水管道维修及疏通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疏通雨污水管道60公里,对黄河6路、渤海24路等雨污水管道进行维修改造,共100公里;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长江3路、渤海30路等存在破损的多条路面进行维修以及在长江10路(渤海21路至渤海24路)进行道路维修、建设道路、码堡沟涵、路灯维护等。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第1条“城市公共交通”、第2款“市政基础设施”的范畴,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经初步评估,该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项目可以实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农民、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
2、该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该项目实施的态度;
4、对该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六、评估单位
您对本工程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该项目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展参与,我们由衷的表示感谢!
单位名称:山东 (略)
单位地址: (略) 滨城区黄河四路渤海十七路金茂国际2607室
联系人:吴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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