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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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

关于安徽 (略) 《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宏图大道南侧安徽 (略) 厂区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化工集中区安徽 (略) 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取消4#生产车间1条*硫菌唑生产线和1条环磺酮生产线,利用现有设备新增砜吡草唑生产线,砜吡草唑生产线主要工序包括IN1合成、IN2合成、砜吡草唑合成;取消6#生产车间1条苯磺隆生产线,利用现有设备新增1条环磺酮生产线,主要工序包括氧化、次氯酸钠氧化、酯化、溴化、水解、氯化、合成等反应工序;改造酸碱罐和原料罐,满足化学品原料储存需求,项目储运、供水、供电、供热、冷却循环水等公用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公用工程,废水处理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及2套3t/h的三效蒸发装置处理,不新增废水排放量,依托部分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并新建工艺废气处理设施,依托厂区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砜吡草唑600吨、环磺酮600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污水处理站设有车间高浓度有机废水收集池、高盐污水收集池、集水池、低浓度废水收集池等,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三效蒸发(蒸馏釜底液)冷凝废水、真空系统置换排水、废气处理系统置换排水、蒸汽冷凝水、生产设备和地坪冲洗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高浓高盐废水依托厂区现有2套处理能力为3t/h的三效蒸发器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与低盐高浓废水一起经“隔油+微电解芬顿+混凝沉淀”预处理,处理后与低盐低浓废水一起进入“EGSB厌氧塔+微氧接触氧化+A/O+二沉淀+曝气生物滤池+混凝沉淀”处理( 处理规模150m3/d),处理达标后排入联熹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你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在符合生产及环保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效率。 (1)砜吡草唑生产装置废气:干燥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水吸收+除湿除雾+一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预处理,投料废气和其他工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除湿除雾装置预处理,废气经预处理后进入一级活性炭吸附+一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2)环磺酮生产装置废气:干燥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水吸收+除湿除雾预处理,投料废气和其他工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除湿除雾装置预处理,废气经预处理后进入一级活性炭吸附+一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3)其他废气:储罐呼吸废气、三效蒸发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均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 工艺废气有组织、无组织及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表3标准;标准中未做规定的污染因子SO2、*醇、硫酸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其中*醇属于有机废气,参照《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NMHC因子标准,从严执行。颗粒物、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NMHC厂区内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附录C中相关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危废依托厂区危废库暂存,产生的危险废物:沾染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碳纤维、废矿物油、报废产品(农药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你单位应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危废库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你单位在4#生产车间、6#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罐区、危险品库、危废库、初期雨水池等采取重点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止地下水污染。你单位在地下水上、下游及厂区设置地下水监控井,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依托厂区750m3应急事故池和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防治环境风险;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在车间液体危化品暂存区、危化品库、危废库、罐区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县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八)按《报告书》要求,厂界外设置5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不相容建设项目。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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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 (略) 《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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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年产1200吨智能化合成农药原药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宏图大道南侧安徽 (略) 厂区
建设单位: 安徽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化工集中区安徽 (略) 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取消4#生产车间1条*硫菌唑生产线和1条环磺酮生产线,利用现有设备新增砜吡草唑生产线,砜吡草唑生产线主要工序包括IN1合成、IN2合成、砜吡草唑合成;取消6#生产车间1条苯磺隆生产线,利用现有设备新增1条环磺酮生产线,主要工序包括氧化、次氯酸钠氧化、酯化、溴化、水解、氯化、合成等反应工序;改造酸碱罐和原料罐,满足化学品原料储存需求,项目储运、供水、供电、供热、冷却循环水等公用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公用工程,废水处理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及2套3t/h的三效蒸发装置处理,不新增废水排放量,依托部分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并新建工艺废气处理设施,依托厂区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砜吡草唑600吨、环磺酮600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污水处理站设有车间高浓度有机废水收集池、高盐污水收集池、集水池、低浓度废水收集池等,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三效蒸发(蒸馏釜底液)冷凝废水、真空系统置换排水、废气处理系统置换排水、蒸汽冷凝水、生产设备和地坪冲洗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高浓高盐废水依托厂区现有2套处理能力为3t/h的三效蒸发器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与低盐高浓废水一起经“隔油+微电解芬顿+混凝沉淀”预处理,处理后与低盐低浓废水一起进入“EGSB厌氧塔+微氧接触氧化+A/O+二沉淀+曝气生物滤池+混凝沉淀”处理( 处理规模150m3/d),处理达标后排入联熹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你单位应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在符合生产及环保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废气的有组织收集和处理效率。 (1)砜吡草唑生产装置废气:干燥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水吸收+除湿除雾+一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预处理,投料废气和其他工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除湿除雾装置预处理,废气经预处理后进入一级活性炭吸附+一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2)环磺酮生产装置废气:干燥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水吸收+除湿除雾预处理,投料废气和其他工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水吸收+两级碱吸收+除湿除雾装置预处理,废气经预处理后进入一级活性炭吸附+一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3)其他废气:储罐呼吸废气、三效蒸发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均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 工艺废气有组织、无组织及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表3标准;标准中未做规定的污染因子SO2、*醇、硫酸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其中*醇属于有机废气,参照《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NMHC因子标准,从严执行。颗粒物、非*烷总烃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NMHC厂区内无组织监控浓度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附录C中相关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危废依托厂区危废库暂存,产生的危险废物:沾染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碳纤维、废矿物油、报废产品(农药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等,你单位应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危废库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五)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你单位在4#生产车间、6#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罐区、危险品库、危废库、初期雨水池等采取重点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防止地下水污染。你单位在地下水上、下游及厂区设置地下水监控井,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依托厂区750m3应急事故池和2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防治环境风险;结合《报告书》相关内容,在车间液体危化品暂存区、危化品库、危废库、罐区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县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八)按《报告书》要求,厂界外设置5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单位应主动告知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建设不相容建设项目。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蜀山区东流路1 (略) 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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