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杨村北互通立交及象头山服务区泰美北出入口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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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杨村北互通立交及象头山服务区泰美北出入口工程

惠州 (略) :
  报来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杨村北互通立交及象头山服务区(泰美北)出入口工程 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强化杨村、泰美两镇与惠州城区的交通经济联系,提升两地的交通条件和经济环境。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杨村北互通立交及象头山服务区(泰美北)出入口工程 项目(项目代码为:2211-*-04-01-*)。项目单位为惠州 (略) ;项目建设 (略) 博罗县杨村镇、泰美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杨村互通立交拼宽龙惠高速主线长1.4公里,GL连接线路线长l.087公里,匝道路线长2.137公里,路基计价土方22.71万立方米,涵洞7道;新建匝道收费站4处。龙惠高速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34米;GL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标准(立交以东路段(含桥下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立交以西路段采用改路标准接县道X806),整体式路基宽分别为21.5米/8.5米;A、B、C、D匝道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单车道匝道路基宽10.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用地面积分别为75924平方米。泰美北出入口工程:联络道路线共长2.257公里;新建收费站2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增设联络道L1、L3、L4、L5采用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单向单车道路基宽9.0米、路面宽7.5米进行建设(其中L4、L5在服务区综合楼后方与消防通道共建,路面宽8米);新增建设收费广场S1、S2;续建联络道L2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采用对向双车道路基宽10.5米、路面宽9.0米进行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用地面积分别为25527.78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为16111.04万元,由惠州 (略) 投资建设(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027.76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纳入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工程的项目建设成本。   
四、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各级环保部门有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建设要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为原则,确保节能措施和交通指标的落实;项目的招标要求请严格 (略) 、市、县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用地预审意见*;《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杨村北互通立交及象头山服务区设置出入口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惠市自然资函〔2023〕52号);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增设杨村北互通立交及象头山服务区(泰美北)出入口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惠市交函〔2023〕873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杨村北互通立交及象头山服务区设置出入口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惠府函〔2022〕308 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七、请惠州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惠州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惠州 (略) :
  报来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杨村北互通立交及象头山服务区(泰美北)出入口工程 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强化杨村、泰美两镇与惠州城区的交通经济联系,提升两地的交通条件和经济环境。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杨村北互通立交及象头山服务区(泰美北)出入口工程 项目(项目代码为:2211-*-04-01-*)。项目单位为惠州 (略) ;项目建设 (略) 博罗县杨村镇、泰美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杨村互通立交拼宽龙惠高速主线长1.4公里,GL连接线路线长l.087公里,匝道路线长2.137公里,路基计价土方22.71万立方米,涵洞7道;新建匝道收费站4处。龙惠高速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34米;GL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标准(立交以东路段(含桥下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立交以西路段采用改路标准接县道X806),整体式路基宽分别为21.5米/8.5米;A、B、C、D匝道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单车道匝道路基宽10.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用地面积分别为75924平方米。泰美北出入口工程:联络道路线共长2.257公里;新建收费站2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增设联络道L1、L3、L4、L5采用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单向单车道路基宽9.0米、路面宽7.5米进行建设(其中L4、L5在服务区综合楼后方与消防通道共建,路面宽8米);新增建设收费广场S1、S2;续建联络道L2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采用对向双车道路基宽10.5米、路面宽9.0米进行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用地面积分别为25527.78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为16111.04万元,由惠州 (略) 投资建设(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027.76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纳入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工程的项目建设成本。   
四、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各级环保部门有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建设要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为原则,确保节能措施和交通指标的落实;项目的招标要求请严格 (略) 、市、县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五、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用地预审意见*;《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杨村北互通立交及象头山服务区设置出入口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惠市自然资函〔2023〕52号);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增设杨村北互通立交及象头山服务区(泰美北)出入口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惠市交函〔2023〕873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韶惠高速公路龙门至惠州段杨村北互通立交及象头山服务区设置出入口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惠府函〔2022〕308 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七、请惠州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惠州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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