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闽钢构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装配式智能钢结构、50万套钢结构工程机械配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安徽中闽钢构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装配式智能钢结构、50万套钢结构工程机械配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安徽中闽钢构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装配式智能钢结构、50万套钢结构工程机械配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安徽 (略) 委托安徽蓝之源 (略) 对“年产12万吨装配式智能钢结构、50万套钢结构工程机械配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决策,在征求意见稿完成之际,现就该项目的主要信息向公众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装配式智能钢结构、50万套钢结构工程机械配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安徽 (略)
4、建设地点: (略) 埇桥区曹村镇宿徐现代产业园206国道路西和平路南1号
5、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40亩,总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及仓库76000平方米,办公及研发大楼7000平方米,检测中心4000平方米,职工食堂、宿舍楼等附属用房3000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及附属设备: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环保、消防、绿化、道路及硬化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2万吨装配式智能钢结构、50万套钢结构工程机械配件的生产能力。
6、项目投资:总投资额*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埇桥区曹村镇宿徐现代产业园206国道路西和平路南1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蓝之源 (略)
联系人:齐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埇桥区南关街道浍水西路73号
四、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_YKxVuql5A
提取码:mgwd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
提取码:q3vz
公众可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他相关公众。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写信、信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安徽 (略)
2024年1月26日
安徽中闽钢构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装配式智能钢结构、50万套钢结构工程机械配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安徽 (略) 委托安徽蓝之源 (略) 对“年产12万吨装配式智能钢结构、50万套钢结构工程机械配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决策,在征求意见稿完成之际,现就该项目的主要信息向公众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装配式智能钢结构、50万套钢结构工程机械配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安徽 (略)
4、建设地点: (略) 埇桥区曹村镇宿徐现代产业园206国道路西和平路南1号
5、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140亩,总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及仓库76000平方米,办公及研发大楼7000平方米,检测中心4000平方米,职工食堂、宿舍楼等附属用房3000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及附属设备: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环保、消防、绿化、道路及硬化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2万吨装配式智能钢结构、50万套钢结构工程机械配件的生产能力。
6、项目投资:总投资额*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 (略)
联系人:孙总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埇桥区曹村镇宿徐现代产业园206国道路西和平路南1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蓝之源 (略)
联系人:齐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埇桥区南关街道浍水西路73号
四、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_YKxVuql5A
提取码:mgwd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
提取码:q3vz
公众可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他相关公众。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写信、信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安徽 (略)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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