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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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会所

项目公示
收件编号: 三水*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业务类型: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单位: (略) 三水华 (略)
项目名称: 华盛会所
项目地点: (略) 三水区云东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森林公园九小区内
单体名称: 2-9号楼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变更内容: 一、总平面变更内容:1.室外停车场位置重新修改布置;2.垃圾收运站位置重新修改布置;3.2-9号楼正负零绝对标高修改;4.增加室外露天水池(构筑物表达);5.该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变,绿地面积、绿地率相应调整;6.5号楼、6号楼、7号楼原为住宅性质修改为酒店性质,指标数据相应修改;7.将6个住宅车库停车位改为酒店车库停车位,同时,在地块西侧新增7个室外车位。 二、总平面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11.98%,容积率:0.35,绿地率:70.34%); 三、单体方案变更内容: (一)2号楼、3号楼、8号楼、9号楼只调整±0.00的绝对标高,与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变,建筑轮廓、外立面、高度、面积指标等均无变化; (二)4号楼: 1、调整±0.00的绝对标高,与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变; 2、首层建筑层高由3.3米变更为3.44米; 3、建筑高度由16.92米变更为17.06米,建筑轮廓、外立面、面积指标等均无变化; (三)5、6、7号楼: 1、调整±0.00的绝对标高,与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变; 2、工程名称由5号楼(住宅)、6号楼(住宅)、7号楼(住宅)变更为5号楼、6号楼、7号楼,性质由住宅变更为酒店,建筑内部的住宅功能用房调整为客房、接待厅、设备房等,变更后的功能、布局与已审批的其他酒店楼栋基本一致; 3、6号楼二层建筑层高由3.3米变更为3.5米,建筑高度由13.77米变更为13.97米,5、7号楼建筑高度无变化; 4、5-7号楼轮廓由于建筑性质改变,计算规则相应改变,5-7号楼各项面积指标变化如下: (1)5号楼: 变更前:(使用性质:住宅):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848.3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77米; 变更后:(使用性质:酒店):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762.21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77米; (2)6号楼: 变更前:(使用性质:住宅):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848.3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77米; 变更后:(使用性质:酒店):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762.21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97米; (3)7号楼: 变更前:(使用性质:住宅):基底面积269.01平方米,建筑面积543.86平方米,计容面积599.7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48米; 变更后:(使用性质:酒店):基底面积269.01平方米、建筑面积543.86平方米、计容面积608.3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48米;
公示时间: 2024年01月27日--2024年02月06日
图片显示
(略) 三水区建设项目规划公告
公告

本 (略) 三水华 (略) 提出 (略) 三水区云东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森林公园九小区内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南部工程:075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1月27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27日至2024年02月06日
审批、公示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建设单位: (略) 三水华 (略)
项目名称:华盛会所
项目地点: (略) 三水区云东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森林公园九小区内
单体名称:2-9号楼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一、总平面变更内容:1.室外停车场位置重新修改布置;2.垃圾收运站位置重新修改布置;3.2-9号楼正负零绝对标高修改;4.增加室外露天水池(构筑物表达);5.该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变,绿地面积、绿地率相应调整;6.5号楼、6号楼、7号楼原为住宅性质修改为酒店性质,指标数据相应修改;7.将6个住宅车库停车位改为酒店车库停车位,同时,在地块西侧新增7个室外车位。 二、总平面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11.98%,容积率:0.35,绿地率:70.34%); 三、单体方案变更内容: (一)2号楼、3号楼、8号楼、9号楼只调整±0.00的绝对标高,与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变,建筑轮廓、外立面、高度、面积指标等均无变化; (二)4号楼: 1、调整±0.00的绝对标高,与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变; 2、首层建筑层高由3.3米变更为3.44米; 3、建筑高度由16.92米变更为17.06米,建筑轮廓、外立面、面积指标等均无变化; (三)5、6、7号楼: 1、调整±0.00的绝对标高,与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变; 2、工程名称由5号楼(住宅)、6号楼(住宅)、7号楼(住宅)变更为5号楼、6号楼、7号楼,性质由住宅变更为酒店,建筑内部的住宅功能用房调整为客房、接待厅、设备房等,变更后的功能、布局与已审批的其他酒店楼栋基本一致; 3、6号楼二层建筑层高由3.3米变更为3.5米,建筑高度由13.77米变更为13.97米,5、7号楼建筑高度无变化; 4、5-7号楼轮廓由于建筑性质改变,计算规则相应改变,5-7号楼各项面积指标变化如下: (1)5号楼: 变更前:(使用性质:住宅):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848.3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77米; 变更后:(使用性质:酒店):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762.21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77米; (2)6号楼: 变更前:(使用性质:住宅):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848.3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77米; 变更后:(使用性质:酒店):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762.21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97米; (3)7号楼: 变更前:(使用性质:住宅):基底面积269.01平方米,建筑面积543.86平方米,计容面积599.7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48米; 变更后:(使用性质:酒店):基底面积269.01平方米、建筑面积543.86平方米、计容面积608.3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48米;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街道环城路50号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收。 邮编:*
电子邮箱:*@*ttp://**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查询网址:http://**

制作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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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编号: 三水*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业务类型: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单位: (略) 三水华 (略)
项目名称: 华盛会所
项目地点: (略) 三水区云东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森林公园九小区内
单体名称: 2-9号楼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变更内容: 一、总平面变更内容:1.室外停车场位置重新修改布置;2.垃圾收运站位置重新修改布置;3.2-9号楼正负零绝对标高修改;4.增加室外露天水池(构筑物表达);5.该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变,绿地面积、绿地率相应调整;6.5号楼、6号楼、7号楼原为住宅性质修改为酒店性质,指标数据相应修改;7.将6个住宅车库停车位改为酒店车库停车位,同时,在地块西侧新增7个室外车位。 二、总平面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11.98%,容积率:0.35,绿地率:70.34%); 三、单体方案变更内容: (一)2号楼、3号楼、8号楼、9号楼只调整±0.00的绝对标高,与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变,建筑轮廓、外立面、高度、面积指标等均无变化; (二)4号楼: 1、调整±0.00的绝对标高,与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变; 2、首层建筑层高由3.3米变更为3.44米; 3、建筑高度由16.92米变更为17.06米,建筑轮廓、外立面、面积指标等均无变化; (三)5、6、7号楼: 1、调整±0.00的绝对标高,与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变; 2、工程名称由5号楼(住宅)、6号楼(住宅)、7号楼(住宅)变更为5号楼、6号楼、7号楼,性质由住宅变更为酒店,建筑内部的住宅功能用房调整为客房、接待厅、设备房等,变更后的功能、布局与已审批的其他酒店楼栋基本一致; 3、6号楼二层建筑层高由3.3米变更为3.5米,建筑高度由13.77米变更为13.97米,5、7号楼建筑高度无变化; 4、5-7号楼轮廓由于建筑性质改变,计算规则相应改变,5-7号楼各项面积指标变化如下: (1)5号楼: 变更前:(使用性质:住宅):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848.3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77米; 变更后:(使用性质:酒店):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762.21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77米; (2)6号楼: 变更前:(使用性质:住宅):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848.3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77米; 变更后:(使用性质:酒店):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762.21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97米; (3)7号楼: 变更前:(使用性质:住宅):基底面积269.01平方米,建筑面积543.86平方米,计容面积599.7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48米; 变更后:(使用性质:酒店):基底面积269.01平方米、建筑面积543.86平方米、计容面积608.3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48米;
公示时间: 2024年01月27日--2024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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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略) 三水华 (略) 提出 (略) 三水区云东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森林公园九小区内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南部工程:0757-*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4年01月27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4年01月27日至2024年02月06日
审批、公示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

建设单位: (略) 三水华 (略)
项目名称:华盛会所
项目地点: (略) 三水区云东 (略)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森林公园九小区内
单体名称:2-9号楼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一、总平面变更内容:1.室外停车场位置重新修改布置;2.垃圾收运站位置重新修改布置;3.2-9号楼正负零绝对标高修改;4.增加室外露天水池(构筑物表达);5.该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变,绿地面积、绿地率相应调整;6.5号楼、6号楼、7号楼原为住宅性质修改为酒店性质,指标数据相应修改;7.将6个住宅车库停车位改为酒店车库停车位,同时,在地块西侧新增7个室外车位。 二、总平面技术指标为(建筑密度:11.98%,容积率:0.35,绿地率:70.34%); 三、单体方案变更内容: (一)2号楼、3号楼、8号楼、9号楼只调整±0.00的绝对标高,与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变,建筑轮廓、外立面、高度、面积指标等均无变化; (二)4号楼: 1、调整±0.00的绝对标高,与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变; 2、首层建筑层高由3.3米变更为3.44米; 3、建筑高度由16.92米变更为17.06米,建筑轮廓、外立面、面积指标等均无变化; (三)5、6、7号楼: 1、调整±0.00的绝对标高,与室内外地坪高差不变; 2、工程名称由5号楼(住宅)、6号楼(住宅)、7号楼(住宅)变更为5号楼、6号楼、7号楼,性质由住宅变更为酒店,建筑内部的住宅功能用房调整为客房、接待厅、设备房等,变更后的功能、布局与已审批的其他酒店楼栋基本一致; 3、6号楼二层建筑层高由3.3米变更为3.5米,建筑高度由13.77米变更为13.97米,5、7号楼建筑高度无变化; 4、5-7号楼轮廓由于建筑性质改变,计算规则相应改变,5-7号楼各项面积指标变化如下: (1)5号楼: 变更前:(使用性质:住宅):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848.3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77米; 变更后:(使用性质:酒店):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762.21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77米; (2)6号楼: 变更前:(使用性质:住宅):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848.3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77米; 变更后:(使用性质:酒店):基底面积279.95平方米、建筑面积702.17平方米、计容面积762.21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97米; (3)7号楼: 变更前:(使用性质:住宅):基底面积269.01平方米,建筑面积543.86平方米,计容面积599.7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48米; 变更后:(使用性质:酒店):基底面积269.01平方米、建筑面积543.86平方米、计容面积608.3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13.48米;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街道环城路50号
(略) 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收。 邮编:*
电子邮箱:*@*ttp://**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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