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鹿山村农产品加工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鹿山村农产品加工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宜秀区杨桥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鹿山村农产品加工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内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鹿山村农产品加工一期项目。
二、项目编码: 2401-*-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宜秀区杨桥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 (略) 宜秀区杨桥镇鹿山村。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投资80万元,项目购置农产品加工设备,房屋整修、电力整修、道路维修及附属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二层1000㎡的房屋整修,新建 200kw 变压器,购置茶叶加工设备及房屋门前 100 米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项目完成后带动务工就业,村内 1000 名群众受益。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投资概算 80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拨款。
七、项目建设期限: 3 个月。
八、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请及时办理规划、国土、环保等相关手续(二)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三)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 (略) 令 712 号) 要求,项目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四) 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 (2022) 58号)相关要求。
(五)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略) 宜秀区杨桥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鹿山村农产品加工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内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鹿山村农产品加工一期项目。
二、项目编码: 2401-*-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宜秀区杨桥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 (略) 宜秀区杨桥镇鹿山村。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总投资80万元,项目购置农产品加工设备,房屋整修、电力整修、道路维修及附属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二层1000㎡的房屋整修,新建 200kw 变压器,购置茶叶加工设备及房屋门前 100 米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项目完成后带动务工就业,村内 1000 名群众受益。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投资概算 80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拨款。
七、项目建设期限: 3 个月。
八、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请及时办理规划、国土、环保等相关手续(二)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管控。
(三)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 (略) 令 712 号) 要求,项目单位须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四) 项目实施要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国办函 (2022) 58号)相关要求。
(五)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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