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百斯特润滑油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验收公示
中山市百斯特润滑油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0028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新建项目竣工的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本项目于2023年11月22日竣工时间,2023年11月22日投入试运行,2023年11月27启动验收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委托有CMA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检测,委托广东 (略) 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于2023年11月对本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以及收集资料,2023年11月27日-28日对本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对各污染源进行监测。根据国家环保法规、技术导则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23年12月完成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并在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给出了验收监测结论。
2024年1月24日,由建 (略) (略) 、专家组形成验收工作组。根据《 (略) (略) 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 (略)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 (略) (略) 》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 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阐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所在 (略) 板芙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故建议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道,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最 (略) 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对受纳水体影响可降至最低。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储蓄呼吸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 。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投料、搅拌、分装废气:本项目投料工序、搅拌工序、分装工序产生的投料、搅拌、分装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投料工序、搅拌工序、分装工序产生的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以上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不对周围空气质量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对于各种生产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的安装、布局。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而且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固废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因此,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无外排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保护局有关固体废物应实现零排放的规定。
三. 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4年1月26- 2024年2月27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 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板芙镇里溪村里溪大道20号之一首层第一卡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
邮箱:*@*39.com
四. 其它情况说明
无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1月26- 2024年2月27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0028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新建项目竣工的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4、验收生产概况:本项目于2023年11月22日竣工时间,2023年11月22日投入试运行,2023年11月27启动验收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委托有CMA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检测,委托广东 (略) 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监测。于2023年11月对本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以及收集资料,2023年11月27日-28日对本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对各污染源进行监测。根据国家环保法规、技术导则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于2023年12月完成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并在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给出了验收监测结论。
2024年1月24日,由建 (略) (略) 、专家组形成验收工作组。根据《 (略) (略) 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 (略)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 (略) (略) 》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 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阐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所在 (略) 板芙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故建议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管道,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最 (略) 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对受纳水体影响可降至最低。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储蓄呼吸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和臭气浓度 。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投料、搅拌、分装废气:本项目投料工序、搅拌工序、分装工序产生的投料、搅拌、分装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投料工序、搅拌工序、分装工序产生的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以上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不对周围空气质量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对于各种生产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的安装、布局。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而且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固废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因此,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无外排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保护局有关固体废物应实现零排放的规定。
三. 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4年1月26- 2024年2月27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 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板芙镇里溪村里溪大道20号之一首层第一卡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
邮箱:*@*39.com
四. 其它情况说明
无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1月26-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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