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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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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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8 点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



目 录

一、前言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3.2 主要生产设备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3.4 公用工程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4.4公用工程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4.8环境保护目标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5.2 噪声标准

5.3 环境质量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7.2噪声监测结果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8.2 环境检测能力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2 验收结论

10.3 建议


一、前言

czwtitl (略) 沧县高川乡栗屯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5"13.000",东经:116°36"59.997"。项目类别属于C1499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公司实际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建设规模为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

2023年8月,《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河北 (略) 编制而成,2023年8月15日经沧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沧县行审(环)字【2023】071号。2023年10月1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MA07RLAK5M001X。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9日,沧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 CZKY(验)[2023]第101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略) 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 (略) 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 (略) 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 (略) 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略) 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略) 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 (略) 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 (略) 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 (略)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 (略)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县行政审批局以沧县行审(环)字【2023】071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3年8月15日。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

(5)建设地点:czwtitl (略) 沧县高川乡栗屯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5"13.000",东经:116°36"59.997"。

(6)建设规模:项目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员工定员为8人,均为附近村民。项目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8小时,一班工作制,仅昼间生产。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8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名称

名称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设置2座,总建筑面积为650m2,主要对芝麻丸、红枣制品、红枣*等进行加工

仓储工程

一般工业固废间

设置1座,建筑面积10m2 主要用于一般固废暂存,位于2#生产车间内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建筑面积150m2,主要用于行政办公

公用工程

供水

由高川乡供水管网提供

供电

由高川乡供电系统提供

供热

项目生产用热由电提供。办公及生活供热及制冷均由空调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气

项目无废气排放。

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

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固废

熬制工序

废包装

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选料工序

坏枣

去核工序

枣核

生活办公

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1

包装机

/

5

2

切*机

/

2

3

去核机

/

2

4

制丸机

/

4

5

电磁灶

/

2

6

电烤箱

/

1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

1

红枣

t/a

20

外购

2

芝麻

t/a

20

外购

3

巴旦木仁

t/a

2

外购

4

麦芽糖

t/a

30

外购

5

核桃仁

t/a

3

外购

6

枸杞

t/a

1

外购

7

m3/a

160

高川乡供水管网

8

万kWh/a

4

由高川乡供电系统提供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①给水

项目用水由高川乡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总用水量为160m3/a(0.53m3/d),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项目生活用水根据《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 1 部分:居民生活》(DB 13/T 5450.1—2021),按每人用水量20m3/人?年计,项目完成后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300天,生活用水量为160m3/a(0.53m3/d)。

②排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共128m3/a(0.43m3/d),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png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2)供电

项目用电由高川乡供电系统提供,用电量4万kWh/a。

(3)供热

项目生产用热由电提供。办公及生活供热及制冷均由空调提供。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芝麻丸生产工艺流程:

image.png

工艺说明:

项目原材料麦芽糖经电磁炉熬制粘稠后加入芝麻、枸杞、巴坦木等跟熬制的麦芽糖混合均匀后,再进入制丸机,制成芝麻丸,再经内包装和外包装后,人工检验入库。此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气和废水。

红枣*生产工艺流程:

image.png工艺说明:

原料红枣利用去核机去掉枣核,然后利用切*机切成枣*,枣*经电烤箱温度为60℃左右,低温慢烘把枣烘干,烘干后回凉,回凉过程为自然通风过程,回凉至常温即可,再经内包装和外包装后,人工检验入库。此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气和废水。

红枣制品生产工艺流程:

image.png

工艺说明:

原料红枣人工选出好枣,利用去核机去掉枣核,然后将核桃人工加入枣中,然后在麦芽糖经电磁炉熬制粘稠后裹上糖衣,剩余麦芽糖自然冷却后残留在锅中,下次再加热使用,生产工艺无需用水清洗。再经内包装和外包装后,人工检验入库。此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气和废水。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气产生。

3.6.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共128m3/a(0.43m3/d),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综上,废水排放措施可行,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6.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选料工序产生的坏枣、筛选工序产生的枣核、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箱、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选料工序产生的坏枣(类别:39,代码:149-001-39),产生量为0.2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熬制产生废包装(类别:07,代码:223-001-07),产生量为0.3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去核工序产生枣核(类别:39,代码:149-001-39),产生量为2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2)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按8人计算,每人每天按照0.5kg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6.4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噪声值为75~80dB(A),本项目产噪设备昼间对四周厂界的贡献值小于60dB(A),项目夜间不生产,噪声昼间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 (略) 沧县高川乡栗屯村。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800m2。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目租赁现有闲置的厂房进行建设,不存在土建工程施工,仅为设备安装,随安装结束而结束。

五、项目运营期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气产生。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3、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选料工序产生的坏枣、熬制产生的废包装、去核工序产生的枣核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S02:0t/a、N0x:0t/a。

七、该项目建成 (略) 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项目名称

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

一致

建设单位

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

一致

建设地点

(略) 沧县高川乡栗屯村

一致

占地面积

800㎡

一致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办公室位于厂区北部,1#生产车间位于厂区西部,2#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南部和东部。一般工业固废间位于2#生产车间内。大门位于厂区西侧

一致

建设规模

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

一致

工程总投资(万元)

200

一致

环保投资(万元)

10

一致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员工定员为8人,均为附近村民。项目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8小时,一班工作制,仅昼间生产

一致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包装机

/

5

一致

2

切*机

/

2

一致

3

去核机

/

2

一致

4

制丸机

/

4

一致

5

电磁灶

/

2

一致

6

电烤箱

/

1

一致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红枣

t/a

20

外购

一致

2

芝麻

t/a

20

外购

一致

3

巴旦木仁

t/a

2

外购

一致

4

麦芽糖

t/a

30

外购

一致

5

核桃仁

t/a

3

外购

一致

6

枸杞

t/a

1

外购

一致

7

m3/a

160

高川乡供水管网

一致

8

万kWh/a

4

由高川乡供电系统提供

一致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①给水

项目用水由高川乡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总用水量为160m3/a(0.53m3/d),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项目生活用水根据《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 1 部分:居民生活》(DB 13/T 5450.1—2021),按每人用水量20m3/人?年计,项目完成后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300天,生活用水量为160m3/a(0.53m3/d)。

②排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共128m3/a(0.43m3/d),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

*.png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2)供电

项目用电由高川乡供电系统提供,用电量4万kWh/a。

(3)供热

项目生产用热由电提供。办公及生活供热及制冷均由空调提供。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气产生。

4.6.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共128m3/a(0.43m3/d),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综上,废水排放措施可行,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6.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噪声值为75~80dB(A),本项目产噪设备昼间对四周厂界的贡献值小于60dB(A),项目夜间不生产,噪声昼间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6.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选料工序产生的坏枣、筛选工序产生的枣核、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箱、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选料工序产生的坏枣(类别:39,代码:149-001-39),产生量为0.2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熬制产生废包装(类别:07,代码:223-001-07),产生量为0.3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去核工序产生枣核(类别:39,代码:149-001-39),产生量为2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2)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按8人计算,每人每天按照0.5kg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项目批复建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经检测,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4.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坐标

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m)

保护对象

保护级别

环境功能

要求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E116°36′57.893″

N38°15′7.011″

栗屯村

150

居民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不改变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E116°36′50.798″

N38°15′9.945″

邢屯村

西南

185

居民

声环境

厂界外50m范围(无保护目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不改变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功能

地下水环境

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生态环境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5.2 噪声标准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见表8。

表8 噪声排放标准

环境要素

项目

标准

备注

标准来源

施工期噪声

昼间

70

建筑施工

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夜间

55

运营期噪声

昼间

60

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夜间

50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略) 2022年空气质量情况如下。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标准值μg/m3

现状浓度μ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浓度

60

9

15

达标

NO2

年平均浓度

40

30

75

达标

PM10

年平均浓度

70

67

95.7

达标

PM2.5

年平均浓度

35

39

111.4

不达标

CO

24小时平均浓度

4000

1100

27.5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

160

170

106.3

不达标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沧州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年均值分别为9μg/m3,30μg/m3,67μg/m3,37μg/m3,CO日均浓度95百分位数为1.1mg/m3,O38小时平均浓度90百分位数为1704μg/m3。SO2、NO2、PM10、CO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PM2.5、O3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不达标因子为PM2.5、O3

5.3.2地下水质量标准

2021年,全市实际开展全指标监测的地表水考核断面46个(河流45个断面,湖库1个点位)。其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3.5%;地表水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2.2%;地表水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3%;无劣V类水质断面。

1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3.1%,比2020年提升15.4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与2020年持平。按照国家公布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我市地表水水质2021年与2020年相比,改善幅度为21.31%。

5.3.3声环境标准

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现状监测。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9。

表9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分析方法

仪器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FYF-1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CZKY-YQ021)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CZKY-YQ001)AWA6022A声校准器(CZKY-YQ003)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4、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 (略) 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5、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75%,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7.2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0。

表10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检测结果dB(A)

2023.12.08

2023.12.09

昼间

昼间

西厂界1#

56

58

南厂界2#

49

52

东厂界3#

56

50

北厂界4#

56

50

气象条件

2023.12.08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0m/s

2023.12.09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0m/s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见表11。

表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大气环境

/

/

/

/

/

地表水环境

职工生活污水

pH、COD、BOD5、氨氮

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

/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坏枣

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废包装

枣核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项目完成后,全厂无废气产生。

10.1.2废水

厂内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10.1.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选用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10.1.4固废

本项目选料工序产生的坏枣、熬制产生的废包装、去核工序产生的枣核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0.1.5总量控制

项目批复建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经检测,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通过环境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企业夜间不生产,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10.3 建议

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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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12-28 点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



目 录

一、前言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3.2 主要生产设备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3.4 公用工程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四、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4.4公用工程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4.8环境保护目标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5.2 噪声标准

5.3 环境质量标准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7.2噪声监测结果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8.2 环境检测能力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2 验收结论

10.3 建议


一、前言

czwtitl (略) 沧县高川乡栗屯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5"13.000",东经:116°36"59.997"。项目类别属于C1499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公司实际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建设规模为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

2023年8月,《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河北 (略) 编制而成,2023年8月15日经沧县行政审批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沧县行审(环)字【2023】071号。2023年10月1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编号:*MA07RLAK5M001X。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9日,沧州 (略)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 CZKY(验)[2023]第101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等相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根据企业的环评资料、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等资料,本着客观、公正、全面、规范的原则,编制了《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的主要结论: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经环保设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保证区域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验收文件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验收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01.01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7.03.01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5.04.01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修订)》,2008.04.01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2012.07.01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实施;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2013.12.07实施;

(12)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年修正)》,2013.02.16发布。

(略) 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改)》,2005.01.09实施;

《 (略) 环境保护条例》,2005.01.01实施;

《 (略) 环境敏感区支持、限制及禁止建设项目名录(2005年修订版)》;

《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1997.10.25实施;

《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3.01实施;

《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5.06.01实施;

《 (略) 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09.05.27实施;

(略) 环境保护厅冀环办发[2010]250号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2010.12.21发布;

(略) 环保厅冀环评(2013)232号《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2013.07.17发布;

(10)、 (略) 人民政府冀政〔2012〕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2.04.09发布;

(11)、《 (略) 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2号),2015.11.12。

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及文件

(1)《 (略)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16]11号;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2013.2.16;

(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2015.7.31;

(4)《 (略)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6)《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09;

(10)《关于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排查和整改的通知》,环办〔2010〕111号;

(11)《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10.13;

(12)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

(1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

(1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2015.12.10。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厅冀环评[2013]232号文;

(16)《关于进一步改革和优化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工作的通知》,冀环总[2014]283号;

(1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冀环办发[2013]242号;

(18)环境保护部(2017年第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2017.10.1施行。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修正版);

(20)《企业自主环保验收管理指导意见》2017年10月。

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环评函[2017]1529号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9月29日。

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沧县行政审批局以沧县行审(环)字【2023】071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23年8月15日。

三、环评主要内容

3.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

(2)建设单位: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

(5)建设地点:czwtitl (略) 沧县高川乡栗屯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15"13.000",东经:116°36"59.997"。

(6)建设规模:项目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员工定员为8人,均为附近村民。项目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8小时,一班工作制,仅昼间生产。

(8)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8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主要建设内容表

名称

名称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设置2座,总建筑面积为650m2,主要对芝麻丸、红枣制品、红枣*等进行加工

仓储工程

一般工业固废间

设置1座,建筑面积10m2 主要用于一般固废暂存,位于2#生产车间内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建筑面积150m2,主要用于行政办公

公用工程

供水

由高川乡供水管网提供

供电

由高川乡供电系统提供

供热

项目生产用热由电提供。办公及生活供热及制冷均由空调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气

项目无废气排放。

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

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固废

熬制工序

废包装

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选料工序

坏枣

去核工序

枣核

生活办公

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2 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1

包装机

/

5

2

切*机

/

2

3

去核机

/

2

4

制丸机

/

4

5

电磁灶

/

2

6

电烤箱

/

1

3.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

1

红枣

t/a

20

外购

2

芝麻

t/a

20

外购

3

巴旦木仁

t/a

2

外购

4

麦芽糖

t/a

30

外购

5

核桃仁

t/a

3

外购

6

枸杞

t/a

1

外购

7

m3/a

160

高川乡供水管网

8

万kWh/a

4

由高川乡供电系统提供

3.4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①给水

项目用水由高川乡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总用水量为160m3/a(0.53m3/d),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项目生活用水根据《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 1 部分:居民生活》(DB 13/T 5450.1—2021),按每人用水量20m3/人?年计,项目完成后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300天,生活用水量为160m3/a(0.53m3/d)。

②排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共128m3/a(0.43m3/d),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

*.png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2)供电

项目用电由高川乡供电系统提供,用电量4万kWh/a。

(3)供热

项目生产用热由电提供。办公及生活供热及制冷均由空调提供。

3.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芝麻丸生产工艺流程:

image.png

工艺说明:

项目原材料麦芽糖经电磁炉熬制粘稠后加入芝麻、枸杞、巴坦木等跟熬制的麦芽糖混合均匀后,再进入制丸机,制成芝麻丸,再经内包装和外包装后,人工检验入库。此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气和废水。

红枣*生产工艺流程:

image.png工艺说明:

原料红枣利用去核机去掉枣核,然后利用切*机切成枣*,枣*经电烤箱温度为60℃左右,低温慢烘把枣烘干,烘干后回凉,回凉过程为自然通风过程,回凉至常温即可,再经内包装和外包装后,人工检验入库。此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气和废水。

红枣制品生产工艺流程:

image.png

工艺说明:

原料红枣人工选出好枣,利用去核机去掉枣核,然后将核桃人工加入枣中,然后在麦芽糖经电磁炉熬制粘稠后裹上糖衣,剩余麦芽糖自然冷却后残留在锅中,下次再加热使用,生产工艺无需用水清洗。再经内包装和外包装后,人工检验入库。此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气和废水。

3.6环评中确定的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3.6.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气产生。

3.6.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共128m3/a(0.43m3/d),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综上,废水排放措施可行,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6.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选料工序产生的坏枣、筛选工序产生的枣核、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箱、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选料工序产生的坏枣(类别:39,代码:149-001-39),产生量为0.2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熬制产生废包装(类别:07,代码:223-001-07),产生量为0.3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去核工序产生枣核(类别:39,代码:149-001-39),产生量为2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2)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按8人计算,每人每天按照0.5kg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6.4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噪声值为75~80dB(A),本项目产噪设备昼间对四周厂界的贡献值小于60dB(A),项目夜间不生产,噪声昼间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7环评中总量情况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值为: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3.8环评审批部门意见主要内容

一、同意“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建设。本表作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本批复仅为环境保护管理依据,不涉及国土、规划、安监等部门的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办理以上部门相关手续。

三、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选 (略) 沧县高川乡栗屯村。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800m2。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技术政策。

四、施工期。本项目租赁现有闲置的厂房进行建设,不存在土建工程施工,仅为设备安装,随安装结束而结束。

五、项目运营期按照此报告表中工程内容建设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气产生。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3、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选料工序产生的坏枣、熬制产生的废包装、去核工序产生的枣核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t/a、NH3-N:0t/a、S02:0t/a、N0x:0t/a。

七、该项目建成 (略) 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达到环保相关要求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

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4.1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表4 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项目名称

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

一致

建设单位

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

一致

建设地点

(略) 沧县高川乡栗屯村

一致

占地面积

800㎡

一致

建设内容与平面布置

办公室位于厂区北部,1#生产车间位于厂区西部,2#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南部和东部。一般工业固废间位于2#生产车间内。大门位于厂区西侧

一致

建设规模

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

一致

工程总投资(万元)

200

一致

环保投资(万元)

10

一致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员工定员为8人,均为附近村民。项目工作制: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8小时,一班工作制,仅昼间生产

一致

4.2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表5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包装机

/

5

一致

2

切*机

/

2

一致

3

去核机

/

2

一致

4

制丸机

/

4

一致

5

电磁灶

/

2

一致

6

电烤箱

/

1

一致

4.3主要原辅材料情况

表6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备注

是否与环评一致

1

红枣

t/a

20

外购

一致

2

芝麻

t/a

20

外购

一致

3

巴旦木仁

t/a

2

外购

一致

4

麦芽糖

t/a

30

外购

一致

5

核桃仁

t/a

3

外购

一致

6

枸杞

t/a

1

外购

一致

7

m3/a

160

高川乡供水管网

一致

8

万kWh/a

4

由高川乡供电系统提供

一致

4.4公用工程

与环评一致。

①给水

项目用水由高川乡供水管网提供。项目总用水量为160m3/a(0.53m3/d),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项目生活用水根据《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 第 1 部分:居民生活》(DB 13/T 5450.1—2021),按每人用水量20m3/人?年计,项目完成后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300天,生活用水量为160m3/a(0.53m3/d)。

②排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共128m3/a(0.43m3/d),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

*.png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2)供电

项目用电由高川乡供电系统提供,用电量4万kWh/a。

(3)供热

项目生产用热由电提供。办公及生活供热及制冷均由空调提供。

4.5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

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与环评一致。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4.6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情况

4.6.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气产生。

4.6.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共128m3/a(0.43m3/d),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综上,废水排放措施可行,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6.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噪声值为75~80dB(A),本项目产噪设备昼间对四周厂界的贡献值小于60dB(A),项目夜间不生产,噪声昼间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6.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选料工序产生的坏枣、筛选工序产生的枣核、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箱、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选料工序产生的坏枣(类别:39,代码:149-001-39),产生量为0.2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熬制产生废包装(类别:07,代码:223-001-07),产生量为0.3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去核工序产生枣核(类别:39,代码:149-001-39),产生量为2t/a,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2)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按8人计算,每人每天按照0.5kg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依照环评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源治理设施实际已按照环评及最新环保要求完成建设。

4.7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

项目批复建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经检测,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4.8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见表7。

表7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坐标

环境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m)

保护对象

保护级别

环境功能

要求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E116°36′57.893″

N38°15′7.011″

栗屯村

150

居民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不改变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E116°36′50.798″

N38°15′9.945″

邢屯村

西南

185

居民

声环境

厂界外50m范围(无保护目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不改变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功能

地下水环境

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生态环境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五、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 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5.2 噪声标准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见表8。

表8 噪声排放标准

环境要素

项目

标准

备注

标准来源

施工期噪声

昼间

70

建筑施工

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夜间

55

运营期噪声

昼间

60

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夜间

50

5.3 环境质量标准

5.3.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略) 2022年空气质量情况如下。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标准值μg/m3

现状浓度μ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浓度

60

9

15

达标

NO2

年平均浓度

40

30

75

达标

PM10

年平均浓度

70

67

95.7

达标

PM2.5

年平均浓度

35

39

111.4

不达标

CO

24小时平均浓度

4000

1100

27.5

达标

O3

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

160

170

106.3

不达标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沧州环境空气SO2、NO2、PM10、PM2.5年均值分别为9μg/m3,30μg/m3,67μg/m3,37μg/m3,CO日均浓度95百分位数为1.1mg/m3,O38小时平均浓度90百分位数为1704μg/m3。SO2、NO2、PM10、CO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PM2.5、O3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29号)中相关规定,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判定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不达标因子为PM2.5、O3

5.3.2地下水质量标准

2021年,全市实际开展全指标监测的地表水考核断面46个(河流45个断面,湖库1个点位)。其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3.5%;地表水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2.2%;地表水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3%;无劣V类水质断面。

1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3.1%,比2020年提升15.4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与2020年持平。按照国家公布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我市地表水水质2021年与2020年相比,改善幅度为21.31%。

5.3.3声环境标准

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现状监测。

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6.1 检测分析方法及仪器

该项目验收监测的分析方法及仪器见下表9。

表9噪声检测分析方法及所用仪器

检测项目

分析方法

仪器名称及编号

检出限

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FYF-1轻便三杯风向风速表(CZKY-YQ021)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CZKY-YQ001)AWA6022A声校准器(CZKY-YQ003)

6.2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要求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在大于75%额定生产负荷的工况下稳定运行,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噪声监测

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校准。

4、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并 (略) 上岗证,所有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5、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七、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1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企业正常运行,生产负荷为75%,符合监测工况要求。

7.2噪声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10。

表10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检测结果dB(A)

2023.12.08

2023.12.09

昼间

昼间

西厂界1#

56

58

南厂界2#

49

52

东厂界3#

56

50

北厂界4#

56

50

气象条件

2023.12.08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0m/s

2023.12.09 昼间:天气无雨(雪),无雷电,风速2.0m/s

八、环境管理状况及检测计划

8.1 环保机构及制度建设

企业环保工作直接由厂长负责。建设合理规范的环保制度,安排员工定期检查和维护环保设施,并保证环保设备的正常使用;积极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8.2 环境检测能力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运行期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不设环境检测机构,需要进行的环境监测任务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环境监测部门进行。

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见表11。

表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落实情况

大气环境

/

/

/

/

/

地表水环境

职工生活污水

pH、COD、BOD5、氨氮

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

/

声环境

厂界

等效A声级

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昼间:60dB(A)

夜间:50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坏枣

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废包装

枣核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

十、结论与建议

10.1 环评结论

10.1.1废气

项目完成后,全厂无废气产生。

10.1.2废水

厂内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10.1.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选用厂房隔声、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10.1.4固废

本项目选料工序产生的坏枣、熬制产生的废包装、去核工序产生的枣核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间,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0.1.5总量控制

项目批复建议总量控制指标:COD:0t/a,氨氮:0t/a,SO2:0t/a,NOX:0t/a。

经检测,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故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10.1.6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通过环境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0.2 验收结论

企业夜间不生产,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

10.3 建议

沧州瑞真隆食品有限公司年产红枣制品20吨,芝麻丸50吨,红枣*5吨项目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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