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连云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 (略) 废白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略) 田湾核电站自备码头工程两个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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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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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废白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略) (略) 连云区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江苏 (略) 现有厂区内 | 江苏 (略) | 本项目 (略) 连云区板桥工业园,江苏 (略) 厂区内。建设1条年处理3万吨废白土生产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将废白土经处理后产生白土油和有机肥辅料(再生活性白土);同时对厂区现有三效蒸发装置进行适应性改造,改造后,厂区废水通过三效蒸发装置预处理后产生生物有机营养液(基液)。 |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白土综合利用生产线加热冷凝环节产生的不凝废气 G1-1、加热脱水环节产生的废气G1-2;三效蒸发装置产生的不凝废气 G2-1;燃气导热油炉和燃气蒸汽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储罐废气G罐。 (1)废白土综合利用生产线加热冷凝环节产生的废气G1-1、加热脱水环节产生的废气G1-2 该两股废气通过在反应釜和脱水罐配备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后再经厂区污水站生化工段的“二级碱喷淋+生物滤塔”装置处理后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三效蒸发装置产生的不凝废气 G2-1 三效蒸发析盐不凝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接入厂区污水站生化工段的“二级碱喷淋+生物滤塔”装置处理后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燃气导热油炉和燃气蒸汽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 本项目燃气蒸汽锅炉和燃气导热油炉合并使用一根排气筒,锅炉使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4)新增的储罐废气G罐 储罐区废气经外置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集气效率按90%考虑)接入厂区污水站生化工段的“二级碱喷淋+生物滤塔”装置处理后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成品罐及车间逸散的非*烷总烃废气和异味废气。通过对车间密闭,加强管理,装卸时设置气相平衡管以减少呼吸气,设置泄压阀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气体的排放。 本项目以11#车间、三效蒸发装置区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其他现有的生产车间及装置区卫生防护距离保持不变,根据现场踏勘,在厂界外100m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也不得新增环境保护目标。 2、废水 本项目新增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更新排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生活废水和初期雨水。采用“隔油+中和+三效蒸发+中和+生化缓冲+三级好氧+三级沉淀+加药+二级沉降”处理工艺,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达标接管排入板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大板艞闸下游排入黄海。 3、噪声 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压滤机及废气处理设施等,通过对车间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生产区域门窗的隔声性能,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废气处理风机外安装隔声罩,下方加装减振垫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硫酸钠盐、废反渗透膜、废导热油和生活垃圾。废硫酸钠盐收集后委外处置,废反渗透膜经厂区收集后返回厂家回收处理。废导热油委托厂家进行维护,到更换年限时将废导热油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
2 | 田湾核电站自备码头工程 | (略) 连云港港口以南约5 公里(直线距离)的海滨,背靠后云台山,东临黄海, (略) 新浦区中心约28km(直线距离,以下同),距海州区中心约33km,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南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 (略) | 本项目在跨海大桥外侧新建一座3000 吨级核电物资运输码头,并从原前池防波堤处引出一条引桥与码头相连接。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水工建筑工程、工艺设备、电气工程、通导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水电通信外接改造工程、环境保护及临时工程等。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船舶尾气。船舶尾气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员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人员,依托现有码头工作人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码头不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由运输船只自行收集带离直接由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不得排入海洋。另外场区内不设置油污水接收设施,船舶油污水等均不得在场区内排放,企业需按照港航部门要求做好标识标牌公告,要求船舶污染物需经港航部门布设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或油污水接收船舶接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装卸设备和船舶交通,装卸作业机械主要为浮吊等。通过合理设计运输道路线,限制车速,设立限制鸣号标志,降低场内运输时的汽车交通噪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和船舶生活垃圾。本项目不新增定员,生活垃圾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增加。船舶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 (略) 废白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略) 田湾核电站自备码头工程两个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
传 真: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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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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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废白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略) (略) 连云区上合物流园(板桥工业园)江苏 (略) 现有厂区内 | 江苏 (略) | 本项目 (略) 连云区板桥工业园,江苏 (略) 厂区内。建设1条年处理3万吨废白土生产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将废白土经处理后产生白土油和有机肥辅料(再生活性白土);同时对厂区现有三效蒸发装置进行适应性改造,改造后,厂区废水通过三效蒸发装置预处理后产生生物有机营养液(基液)。 |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白土综合利用生产线加热冷凝环节产生的不凝废气 G1-1、加热脱水环节产生的废气G1-2;三效蒸发装置产生的不凝废气 G2-1;燃气导热油炉和燃气蒸汽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储罐废气G罐。 (1)废白土综合利用生产线加热冷凝环节产生的废气G1-1、加热脱水环节产生的废气G1-2 该两股废气通过在反应釜和脱水罐配备密闭负压管道收集后再经厂区污水站生化工段的“二级碱喷淋+生物滤塔”装置处理后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三效蒸发装置产生的不凝废气 G2-1 三效蒸发析盐不凝尾气通过密闭管道接入厂区污水站生化工段的“二级碱喷淋+生物滤塔”装置处理后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燃气导热油炉和燃气蒸汽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 本项目燃气蒸汽锅炉和燃气导热油炉合并使用一根排气筒,锅炉使用低氮燃烧技术,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4)新增的储罐废气G罐 储罐区废气经外置半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集气效率按90%考虑)接入厂区污水站生化工段的“二级碱喷淋+生物滤塔”装置处理后通过车间外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成品罐及车间逸散的非*烷总烃废气和异味废气。通过对车间密闭,加强管理,装卸时设置气相平衡管以减少呼吸气,设置泄压阀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气体的排放。 本项目以11#车间、三效蒸发装置区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其他现有的生产车间及装置区卫生防护距离保持不变,根据现场踏勘,在厂界外100m范围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在以后的规划建设中,也不得新增环境保护目标。 2、废水 本项目新增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更新排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生活废水和初期雨水。采用“隔油+中和+三效蒸发+中和+生化缓冲+三级好氧+三级沉淀+加药+二级沉降”处理工艺,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达标接管排入板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后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大板艞闸下游排入黄海。 3、噪声 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压滤机及废气处理设施等,通过对车间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生产区域门窗的隔声性能,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废气处理风机外安装隔声罩,下方加装减振垫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硫酸钠盐、废反渗透膜、废导热油和生活垃圾。废硫酸钠盐收集后委外处置,废反渗透膜经厂区收集后返回厂家回收处理。废导热油委托厂家进行维护,到更换年限时将废导热油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
2 | 田湾核电站自备码头工程 | (略) 连云港港口以南约5 公里(直线距离)的海滨,背靠后云台山,东临黄海, (略) 新浦区中心约28km(直线距离,以下同),距海州区中心约33km,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南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 (略) | 本项目在跨海大桥外侧新建一座3000 吨级核电物资运输码头,并从原前池防波堤处引出一条引桥与码头相连接。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水工建筑工程、工艺设备、电气工程、通导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水电通信外接改造工程、环境保护及临时工程等。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船舶尾气。船舶尾气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员工日常产生的生活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人员,依托现有码头工作人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码头不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由运输船只自行收集带离直接由港航部门指定的专业单位进行接收,不得排入海洋。另外场区内不设置油污水接收设施,船舶油污水等均不得在场区内排放,企业需按照港航部门要求做好标识标牌公告,要求船舶污染物需经港航部门布设的油污水定点接收单位或油污水接收船舶接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污染主要来自装卸设备和船舶交通,装卸作业机械主要为浮吊等。通过合理设计运输道路线,限制车速,设立限制鸣号标志,降低场内运输时的汽车交通噪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和船舶生活垃圾。本项目不新增定员,生活垃圾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增加。船舶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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