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发改复〔2023〕64号关于同意调整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凤发改复〔2023〕64号关于同意调整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同意调整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凤山县城乡建设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凤城投报〔2023〕8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日以凤发改复〔2022〕76号批复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因项目选址及建设内容有变,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广西雅翰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我县城区小学学位不足问题,保障进城务工子女随亲就读,切实解决凤城镇内适龄儿童入学难问题,同意建设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2210-*-04-05-*。
三、建设地点:凤山县凤城镇巴旁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拟设置30个班,每班人数45人,招生人数为1350人,总规划用地面积为23077.9㎡(折合34.62亩),总建筑面积约17384.74㎡。其中教学楼、多功能教室5956.82㎡,综合楼3324.16㎡,食堂2872.23 ㎡,宿舍楼2643.55㎡,配套用房545.39㎡,大门29.2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道路工程等配套附属工程。本项目拟分期建设,分期安排如下。
一期拟新建教学楼、多功能教室(土建工程部分)5956.82㎡,综合楼(土建工程部分)3324.16㎡,地下车库(土建工程部分)2013.33㎡,大门(土建工程部份)29.26㎡。完成地面破除、场地平整、拆除工程、围墙、外接水电、河道护坡、景观拱桥等工程。
二期拟新建食堂(土建工程部分)2872.23㎡,宿舍楼(土建工程部分)2643.55㎡,配套用房(土建工程部分)545.39㎡。完成室外运动场、室外水电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等。
三期拟完成教学楼、多功能教室(装修及水电工程部分)5956.82㎡,综合楼(装修及水电工程部分)3324.16㎡,地下车库(装修及水电工程部分)2013.33㎡,配套用房(装修及水电工程部分)545.39㎡,大门(装修及水电工程部分)29.26㎡,食堂(装修及水电工程部分)2872.23㎡,宿舍楼(装修及水电工程部分)2643.55㎡。
五、投资估算及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9410.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29.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32.98万元、预备费用448.11万元。拟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费用2980.00万元,二期工程费用2778.22万元,三期工程费用1270.9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区级财政补助及区教育厅专项补助、争取中国“一汽”及东西部帮扶资金、乡村振兴战略资金、县级配套资金、通过融资平台融资等。
六、工程招投标工作按照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执行。
七、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
八、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htt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党建办0778-*;凤山县纪委监委驻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8-*。收信地址: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73号凤山县纪委监委驻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
项目单位:凤山县城乡建设 (略) | | | ||||||||||||
项目名称: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 |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监理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设备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 843号)规定以及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核准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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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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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同意调整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凤山县城乡建设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变更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凤城投报〔2023〕8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于**日以凤发改复〔2022〕76号批复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因项目选址及建设内容有变,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广西雅翰 (略) 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重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解决我县城区小学学位不足问题,保障进城务工子女随亲就读,切实解决凤城镇内适龄儿童入学难问题,同意建设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2210-*-04-05-*。
三、建设地点:凤山县凤城镇巴旁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拟设置30个班,每班人数45人,招生人数为1350人,总规划用地面积为23077.9㎡(折合34.62亩),总建筑面积约17384.74㎡。其中教学楼、多功能教室5956.82㎡,综合楼3324.16㎡,食堂2872.23 ㎡,宿舍楼2643.55㎡,配套用房545.39㎡,大门29.2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道路工程等配套附属工程。本项目拟分期建设,分期安排如下。
一期拟新建教学楼、多功能教室(土建工程部分)5956.82㎡,综合楼(土建工程部分)3324.16㎡,地下车库(土建工程部分)2013.33㎡,大门(土建工程部份)29.26㎡。完成地面破除、场地平整、拆除工程、围墙、外接水电、河道护坡、景观拱桥等工程。
二期拟新建食堂(土建工程部分)2872.23㎡,宿舍楼(土建工程部分)2643.55㎡,配套用房(土建工程部分)545.39㎡。完成室外运动场、室外水电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等。
三期拟完成教学楼、多功能教室(装修及水电工程部分)5956.82㎡,综合楼(装修及水电工程部分)3324.16㎡,地下车库(装修及水电工程部分)2013.33㎡,配套用房(装修及水电工程部分)545.39㎡,大门(装修及水电工程部分)29.26㎡,食堂(装修及水电工程部分)2872.23㎡,宿舍楼(装修及水电工程部分)2643.55㎡。
五、投资估算及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9410.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29.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32.98万元、预备费用448.11万元。拟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费用2980.00万元,二期工程费用2778.22万元,三期工程费用1270.9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区级财政补助及区教育厅专项补助、争取中国“一汽”及东西部帮扶资金、乡村振兴战略资金、县级配套资金、通过融资平台融资等。
六、工程招投标工作按照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执行。
七、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
八、请项目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http://**)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党建办0778-*;凤山县纪委监委驻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8-*。收信地址: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73号凤山县纪委监委驻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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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
项目单位:凤山县城乡建设 (略) | | | ||||||||||||
项目名称:凤山县凤城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 | |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监理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设备 | 核准 | | | 核准 | 核准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第16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 843号)规定以及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核准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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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日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3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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