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达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500吨高性能聚乙烯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楚雄达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500吨高性能聚乙烯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楚雄 (略) 年产9500吨高性能聚*烯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楚雄 (略) 年产9500吨高性能聚*烯管道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 (略)
环评编制单位:楚雄驰恒 (略)
建设地点:楚雄高新区桃园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00m2,租用云南 (略) 现有闲置厂房和办公室,不新增占地。项目生产规模按年产能9500吨高性能聚*烯管道进行设计建设,其中:钢丝网增强PE复合管材年产能2500吨、PE管材(Dn20-1200)年产能2500吨、PE双波纹管(Dn110-800)年产能4500吨。计划投入双壁波纹管生产线4条,生产规格(200-800mm);钢丝网骨架生产线5条(50-800mm);给水用聚*烯PE生产线4条(20-1200mm),并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
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钢丝涂塑工序和挤出机挤出工序废气 | 非*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 | 在钢丝涂塑机和挤出机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涂塑机1个,挤出机23个,共24个),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接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标准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 |
无组织废气/钢丝涂塑工序和挤出机挤出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废气 | 非*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 | 加强车间通风 | 厂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标准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要求。 | |
无组织废气/进料、混料工序 | 颗粒物 | 项目混料工序在密闭的混料机内进行,原料上料过程采用密闭管道负压进料,上料机自带滤网过滤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标准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办公废水 | pH、SS、BOD5、COD、氨氮、总氮、总磷 | 项目办公、生活、废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东南面园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 |
冷却水 | / | 经冷却塔冷却后进入冷却水循环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
声环境 | 厂界四周 | 连续等效A声级 | 生产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基座安装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钢丝边角料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管材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废弃包装物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上料机自带滤网过滤器收尘经定期清理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矿物油采用专用容器(铁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区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10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为冷却水循环池,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为生产车间。经采取防渗措施后,本项目运行期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无明显影响。 | |||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租用云南 (略) 现有闲置厂房及办公用房,项目区内建设有绿化,对改善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渗”措施,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及管理要求,废矿物油采用专用容器(铁桶)收集后,妥善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好环保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项目投产前需按《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建设完成后,及时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展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联系地址: (略) 永安路698号,邮编:*
联系电话:0878-*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29日
下一条: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公示名单(2024年1月第七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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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技术评估通过,我局拟审批《楚雄 (略) 年产9500吨高性能聚*烯管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楚雄 (略) 年产9500吨高性能聚*烯管道项目
建设单位:楚雄 (略)
环评编制单位:楚雄驰恒 (略)
建设地点:楚雄高新区桃园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000m2,租用云南 (略) 现有闲置厂房和办公室,不新增占地。项目生产规模按年产能9500吨高性能聚*烯管道进行设计建设,其中:钢丝网增强PE复合管材年产能2500吨、PE管材(Dn20-1200)年产能2500吨、PE双波纹管(Dn110-800)年产能4500吨。计划投入双壁波纹管生产线4条,生产规格(200-800mm);钢丝网骨架生产线5条(50-800mm);给水用聚*烯PE生产线4条(20-1200mm),并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
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钢丝涂塑工序和挤出机挤出工序废气 | 非*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 | 在钢丝涂塑机和挤出机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涂塑机1个,挤出机23个,共24个),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接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标准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 |
无组织废气/钢丝涂塑工序和挤出机挤出工序未被集气罩收集废气 | 非*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 | 加强车间通风 | 厂界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标准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要求。 | |
无组织废气/进料、混料工序 | 颗粒物 | 项目混料工序在密闭的混料机内进行,原料上料过程采用密闭管道负压进料,上料机自带滤网过滤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标准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办公废水 | pH、SS、BOD5、COD、氨氮、总氮、总磷 | 项目办公、生活、废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生活污水排放口排入东南面园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 |
冷却水 | / | 经冷却塔冷却后进入冷却水循环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 / | |
声环境 | 厂界四周 | 连续等效A声级 | 生产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基座安装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钢丝边角料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管材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废弃包装物经统一收集后,出售给废旧回收单位;上料机自带滤网过滤器收尘经定期清理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矿物油采用专用容器(铁桶)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区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为危废暂存间,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10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为冷却水循环池,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为生产车间。经采取防渗措施后,本项目运行期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无明显影响。 | |||
生态保护措施 | 项目租用云南 (略) 现有闲置厂房及办公用房,项目区内建设有绿化,对改善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渗”措施,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及管理要求,废矿物油采用专用容器(铁桶)收集后,妥善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好环保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转;项目投产前需按《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建设完成后,及时按照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展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联系地址: (略) 永安路698号,邮编:*
联系电话:0878-*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29日
下一条: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出版物经营许可公示名单(2024年1月第七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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