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泾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资源化利用6万吨废淋膜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宣城泾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资源化利用6万吨废淋膜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宣城 (略) 年资源化利用6万吨废淋膜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1月3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资源化利用6万吨废淋膜纸项目
地 点: (略) 泾县榔桥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宣城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康安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租赁 (略) 现有厂房3600m2,钢结构厂房3800m2,购置撕碎机、压力筛、纸塑分离机、压脱机、挤塑机、拉丝成型机、切粒机及相应辅助设备等,主要生产纸膜颗粒及纸渣。项目建成后,年产约2.7万吨纸膜颗粒及约3.3万吨纸渣(干基)。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本次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造粒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废淋膜纸撕碎工序采用密闭式撕碎机,废淋膜纸同少量水一同进入撕碎机进行撕碎,为湿式作业,不产生粉尘;挤塑工段废气经局部密闭罩收集+负压抽吸+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厂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标准。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榔桥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榔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榔桥河;生产废水主要为撕碎废水、纸塑分离废水、塑料加工冷却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撕碎废水、纸塑分离废水经沉淀罐预处理后进入白水罐回用于撕碎和纸塑分离工序,不外排。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在高噪声设备四周设置防震沟,采用隔声屏或局部隔声罩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分拣废物、白水罐污泥,危险废物包括油状低聚物、废活性炭等。分拣废物能利用的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白水罐污泥作为纱管纸生产原料出售;废活性炭、油状低聚物、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项目代码: 2312-*-04-05-*)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1月2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宣城 (略) 年资源化利用6万吨废淋膜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1月3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兼传真)
地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年资源化利用6万吨废淋膜纸项目
地 点: (略) 泾县榔桥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宣城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康安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租赁 (略) 现有厂房3600m2,钢结构厂房3800m2,购置撕碎机、压力筛、纸塑分离机、压脱机、挤塑机、拉丝成型机、切粒机及相应辅助设备等,主要生产纸膜颗粒及纸渣。项目建成后,年产约2.7万吨纸膜颗粒及约3.3万吨纸渣(干基)。
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本次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造粒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废淋膜纸撕碎工序采用密闭式撕碎机,废淋膜纸同少量水一同进入撕碎机进行撕碎,为湿式作业,不产生粉尘;挤塑工段废气经局部密闭罩收集+负压抽吸+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非*烷总烃厂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标准。
2、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榔桥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榔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榔桥河;生产废水主要为撕碎废水、纸塑分离废水、塑料加工冷却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撕碎废水、纸塑分离废水经沉淀罐预处理后进入白水罐回用于撕碎和纸塑分离工序,不外排。
3、噪声。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封闭,在高噪声设备四周设置防震沟,采用隔声屏或局部隔声罩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扩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分拣废物、白水罐污泥,危险废物包括油状低聚物、废活性炭等。分拣废物能利用的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白水罐污泥作为纱管纸生产原料出售;废活性炭、油状低聚物、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项目代码: 2312-*-04-05-*)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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