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铅山县傍罗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铅山县傍罗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铅山县鹅湖镇傍罗小学:
《铅山县傍罗幼儿园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专家评审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我县适龄儿童入园需求,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维护教育公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傍罗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1-*)。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鹅湖镇傍罗小学。
二、项目建设地点:铅山县鹅湖镇塘尾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占地面积3504.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3.1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04.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8.3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95.93平方米。幼儿园建成后可容纳幼儿180人就学。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99.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0.3万元、工程其他费用82.16万元、预备费用57.1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六、相关专家意见和建议:
1.应优化总平面规划图,消防车道布置满足建筑防火规范要求。
2.总图中无家长接收区域,建议结合现场实际,合理增设该区域。
3.机动车停车位应增设充电桩设施。
4.应补充智能安防系统设计。
5.应明确投资估算的取费依据。
七、项目招投标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的文书、资金来源说明。
????九、请你单位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执行。
2024年1月16日
?抄 ?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
????????? (略) 铅山生态环境局,县监委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月16日印发??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铅山县傍罗幼儿园建设项目
基本条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 行 招 标 | 委 托 招 标 | 公 开 招 标 | 邀 请 招 标 | ||
勘 察 | |||||||
设 计 | |||||||
建 筑 工 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 装 工 程 | |||||||
监 理 | |||||||
设 备 | |||||||
重 要 材 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的勘察估算金额4.77万元、设计估算金额24.39万元、监理估算金额12.72万元、其他估算97.4万元,低于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的标准,该勘察、设计、监理的招标按国家发改委16号令执行,;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安装工程、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工程中,设备暂无,故未核准; 3、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中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施工图审查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工程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 4、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江西日报、信息日报、 (略) 报、 (略) 招标投标网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项目单位须从中选择一家发布公告。 5、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执行; 6、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开展招标工作。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月16日 |
铅山县鹅湖镇傍罗小学:
《铅山县傍罗幼儿园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专家评审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我县适龄儿童入园需求,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维护教育公平,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铅山县傍罗幼儿园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1-*-04-01-*)。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鹅湖镇傍罗小学。
二、项目建设地点:铅山县鹅湖镇塘尾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规划占地面积3504.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03.1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04.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8.3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95.93平方米。幼儿园建成后可容纳幼儿180人就学。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199.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60.3万元、工程其他费用82.16万元、预备费用57.12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六、相关专家意见和建议:
1.应优化总平面规划图,消防车道布置满足建筑防火规范要求。
2.总图中无家长接收区域,建议结合现场实际,合理增设该区域。
3.机动车停车位应增设充电桩设施。
4.应补充智能安防系统设计。
5.应明确投资估算的取费依据。
七、项目招投标方案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的文书、资金来源说明。
????九、请你单位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执行。
2024年1月16日
?抄 ?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
????????? (略) 铅山生态环境局,县监委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月16日印发??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铅山县傍罗幼儿园建设项目
基本条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 行 招 标 | 委 托 招 标 | 公 开 招 标 | 邀 请 招 标 | ||
勘 察 | |||||||
设 计 | |||||||
建 筑 工 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 装 工 程 | |||||||
监 理 | |||||||
设 备 | |||||||
重 要 材 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的勘察估算金额4.77万元、设计估算金额24.39万元、监理估算金额12.72万元、其他估算97.4万元,低于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的标准,该勘察、设计、监理的招标按国家发改委16号令执行,;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安装工程、重要材料包含在建筑工程中,设备暂无,故未核准; 3、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中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施工图审查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工程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 4、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江西日报、信息日报、 (略) 报、 (略) 招标投标网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项目单位须从中选择一家发布公告。 5、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执行; 6、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开展招标工作。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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