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黄万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天津段配套工程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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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关于黄万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天津段配套工程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津规资源准函〔2023〕153号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略) 授权审批,黄万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天津段)配套工程农用地转用土 (略) 人民政府批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略) 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0〕16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太平镇大村集体农用地0.9767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太平镇大村集体土地0.9767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黄万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天津段)配套工程建设,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附件下载:

津规资源准函〔2023〕153号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略) 授权审批,黄万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天津段)配套工程农用地转用土 (略) 人民政府批准,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略) 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20〕16号)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太平镇大村集体农用地0.9767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太平镇大村集体土地0.9767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黄万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天津段)配套工程建设,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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