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北辰区2023年第二十四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北辰区2023年第二十四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批复
津规资源准函〔2023〕157号
北辰区人民政府:
《 (略) 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北辰区2023年第二十四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请示》(北辰政报〔2023〕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大张庄镇高庄村、刘招庄村农用地10.12438公顷(含耕地9.91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略) 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下简称节余指标),本次使用节余指标所涉及的调剂资金要按规定足额缴纳,并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方案落实。
二、同意征收大张庄镇高庄村、刘招庄村集体土地10.9515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津规资源准函〔2023〕157号
北辰区人民政府:
《 (略) 北辰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北辰区2023年第二十四批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请示》(北辰政报〔2023〕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大张庄镇高庄村、刘招庄村农用地10.12438公顷(含耕地9.91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略) 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下简称节余指标),本次使用节余指标所涉及的调剂资金要按规定足额缴纳,并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方案落实。
二、同意征收大张庄镇高庄村、刘招庄村集体土地10.9515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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