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环保阻燃剂生产线项目
改扩建环保阻燃剂生产线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改扩建环保阻燃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改扩建环保阻燃剂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晃县新晃产业开发区前锋工业园 新 (略) 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新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工程位于新晃产业开发区前锋工业园新 (略) 现有厂区内,拟扩建一条年产8500t环保阻燃剂生产线。项目总占地面积11044.6m2,其中在现有厂区西侧新增面积约800m2,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4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留现有工程生产规模,调整现有生产设备布局,扩建8500t/a环保阻燃剂生产线一条,并新增、改建部分设施。新建阻燃剂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360m3/d)和危废暂存间,将现有工程备用热风炉改造为阻燃剂生产供热的导热油锅炉,热风炉燃料改为生物质颗粒燃料,并在前端加入低氮燃烧器,改建储罐区、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扩建工程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为:改性聚磷酸铵1600t/a,三聚氰胺聚磷酸盐3000 t/a,焦磷酸哌嗪盐3500t/a,氮系阻燃剂4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2”要求,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 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排水和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全部回用于下一批次生产反应,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地面清洁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和废气处理喷淋系统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氮系阻燃剂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化验室废水及收集的初期雨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阻燃剂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中和+压滤工艺)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现有硫酸钡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不变,仅设施向西南移至新建废水处理站内。 3. 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锅炉和现有工程热风炉燃烧烟气中颗粒物、SO2 、NOx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碱液喷淋脱硫除尘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30m排气筒(DA003)排放。②改造现有工程粉尘收集系统:将现有工程粉碎、包装废气并入到干燥废气处理系统,经现有工程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由现有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扩建工程生产粉尘通过分别设置的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④干燥产生的水蒸气经冷凝器冷凝后进入储水罐作为氮系阻燃剂生产水洗工艺用水,不外排。⑤反应釜氨气和异味通过在反应釜上方设集气罩收集,抽入两级酸液喷淋塔喷淋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后通过15排气筒(DA005)排放。各生产环节应采取加强设备管理、密闭或负压操作等措施,确保无组织颗粒物、HCl和氨气、臭气浓度排放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危化品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水处理产生的压滤渣在未能确定固体废物性质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和管理;若鉴别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若不是危险废物,按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处置。非危化品原料废包装物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锅炉、热风炉生物质颗粒燃烧灰渣和收尘作为农肥外售;锅炉、热风炉生物质颗粒燃烧烟气喷淋沉渣、废布袋、废滤布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的建设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 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限值。 6. 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密切监控地下水质情况,一旦发现地下水质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7.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化品原料、危险废物的储运和使用管理,厂房地面应全面固化硬化,对储存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渗漏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此件公开发布)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改扩建环保阻燃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鹤城区府前路2号( (略) 民服务中心C栋四楼410)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改扩建环保阻燃剂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晃县新晃产业开发区前锋工业园 新 (略) 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新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工程位于新晃产业开发区前锋工业园新 (略) 现有厂区内,拟扩建一条年产8500t环保阻燃剂生产线。项目总占地面积11044.6m2,其中在现有厂区西侧新增面积约800m2,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4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留现有工程生产规模,调整现有生产设备布局,扩建8500t/a环保阻燃剂生产线一条,并新增、改建部分设施。新建阻燃剂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360m3/d)和危废暂存间,将现有工程备用热风炉改造为阻燃剂生产供热的导热油锅炉,热风炉燃料改为生物质颗粒燃料,并在前端加入低氮燃烧器,改建储罐区、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扩建工程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为:改性聚磷酸铵1600t/a,三聚氰胺聚磷酸盐3000 t/a,焦磷酸哌嗪盐3500t/a,氮系阻燃剂4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扬尘防控“6个100%+2”要求,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2. 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排水和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全部回用于下一批次生产反应,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地面清洁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和废气处理喷淋系统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氮系阻燃剂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化验室废水及收集的初期雨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阻燃剂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中和+压滤工艺)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现有硫酸钡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不变,仅设施向西南移至新建废水处理站内。 3. 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锅炉和现有工程热风炉燃烧烟气中颗粒物、SO2 、NOx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碱液喷淋脱硫除尘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经30m排气筒(DA003)排放。②改造现有工程粉尘收集系统:将现有工程粉碎、包装废气并入到干燥废气处理系统,经现有工程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后,由现有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扩建工程生产粉尘通过分别设置的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④干燥产生的水蒸气经冷凝器冷凝后进入储水罐作为氮系阻燃剂生产水洗工艺用水,不外排。⑤反应釜氨气和异味通过在反应釜上方设集气罩收集,抽入两级酸液喷淋塔喷淋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后通过15排气筒(DA005)排放。各生产环节应采取加强设备管理、密闭或负压操作等措施,确保无组织颗粒物、HCl和氨气、臭气浓度排放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危化品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 (略) 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水处理产生的压滤渣在未能确定固体废物性质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和管理;若鉴别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若不是危险废物,按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处置。非危化品原料废包装物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锅炉、热风炉生物质颗粒燃烧灰渣和收尘作为农肥外售;锅炉、热风炉生物质颗粒燃烧烟气喷淋沉渣、废布袋、废滤布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的建设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 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生产车间与设备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限值。 6. 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水质,密切监控地下水质情况,一旦发现地下水质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7.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化品原料、危险废物的储运和使用管理,厂房地面应全面固化硬化,对储存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渗漏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此件公开发布)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