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新安县环丰 (略) 拟投资1490 (略) 新安县仓头镇张村村东1.8公里处新建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目。场址总占地面积为57.80亩,其中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45亩,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区占地面积12.29亩,生产管理区占地面积0.51亩。填埋场的主要设施及建(构)筑物有道路工程、防渗工程、渗滤液集液池、排洪工程、垃圾挡坝工程、飞灰填埋及生活垃圾填埋设施等。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在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1-*-04-01-*)。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安县环丰 (略)
联系人:郭总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新安县仓头镇张村
邮政编码:*
3、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邮政编码:*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提取码:22es
5、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调查区域内的环境现状和污染源情况,分析工程的主要污染因素,预测污染物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可靠性,针对工程中存在的生产事故和污染事故进行环境风险评价,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范围仅针对本项目受影响区域,主要调查相关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与建议等。
7、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新安县环丰 (略)
2024年1月29日
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新安县环丰 (略) 拟投资1490 (略) 新安县仓头镇张村村东1.8公里处新建新安县仓头镇垃圾填埋场项目。场址总占地面积为57.80亩,其中飞灰填埋区占地面积45亩,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区占地面积12.29亩,生产管理区占地面积0.51亩。填埋场的主要设施及建(构)筑物有道路工程、防渗工程、渗滤液集液池、排洪工程、垃圾挡坝工程、飞灰填埋及生活垃圾填埋设施等。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在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1-*-04-01-*)。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新安县环丰 (略)
联系人:郭总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新安县仓头镇张村
邮政编码:*
3、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邮政编码:*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提取码:22es
5、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环评主要工作内容:调查区域内的环境现状和污染源情况,分析工程的主要污染因素,预测污染物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分析项目污染物治理措施的可靠性,针对工程中存在的生产事故和污染事故进行环境风险评价,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范围仅针对本项目受影响区域,主要调查相关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与建议等。
7、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寄信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新安县环丰 (略)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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