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蓟州区2023年第十二批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蓟州区2023年第十二批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津规资源准函〔2024〕3号
蓟州区人民政府:
《 (略) 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蓟州区2023年第十二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蓟州政报〔2023〕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罗庄子镇铁岭子村、东赵各庄镇小赵各庄村、孙各庄满族乡荣山村集体农用地0.3743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罗庄子镇铁岭子村商业服务业项目、东赵各庄镇小赵各庄村商业服务业项目、孙各庄满族乡荣山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津规资源准函〔2024〕3号
蓟州区人民政府:
《 (略) 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蓟州区2023年第十二批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蓟州政报〔2023〕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罗庄子镇铁岭子村、东赵各庄镇小赵各庄村、孙各庄满族乡荣山村集体农用地0.3743公顷(不含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罗庄子镇铁岭子村商业服务业项目、东赵各庄镇小赵各庄村商业服务业项目、孙各庄满族乡荣山村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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