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东丽区2023年第二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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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关于东丽区2023年第二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津规资源准函〔2024〕15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2023年第二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东丽政请〔2023〕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华明街李场子村集体农用地0.00025公顷(其中耕地0.00018公顷)、未利用地2.642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华明街李场子村集体土地2.64282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人,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新建东丽湖学校工程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附件下载:


津规资源准函〔2024〕15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2023年第二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东丽政请〔2023〕3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华明街李场子村集体农用地0.00025公顷(其中耕地0.00018公顷)、未利用地2.642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华明街李场子村集体土地2.64282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人,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新建东丽湖学校工程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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