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8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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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8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 地址: (略) 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原文链接

1

碌曲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碌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甘肃 (略)

(略) 甘南州碌曲县城东区

2024年01月18日

州环审批〔2023〕142号

见附件

2

(略) 特色种植产业示范园“绿色生态及智慧农业”建设项目

(略) 卡加曼乡人民政府

甘肃 (略)

(略) 卡加曼乡拉寨村

2024年01月18日

州环审批〔2023〕140号

见附件

3

临潭乡村振兴暨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甘肃潭润 (略)

甘肃 (略)

(略) 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冶力关镇葸家庄村

2024年01月18日

州环审批〔2023〕141号

见附件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 地址: (略) 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原文链接

1

碌曲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碌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甘肃 (略)

(略) 甘南州碌曲县城东区

2024年01月18日

州环审批〔2023〕142号

见附件

2

(略) 特色种植产业示范园“绿色生态及智慧农业”建设项目

(略) 卡加曼乡人民政府

甘肃 (略)

(略) 卡加曼乡拉寨村

2024年01月18日

州环审批〔2023〕140号

见附件

3

临潭乡村振兴暨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甘肃潭润 (略)

甘肃 (略)

(略) 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冶力关镇葸家庄村

2024年01月18日

州环审批〔2023〕141号

见附件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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