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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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 (略) 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切的政府信息和服务事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积极公开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全方位、多层次发布政府信息,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切的事项。2023年度,法定主动公开信息76条,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0条,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事项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与往年相比数量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制作或获取、管理、调整、归档保存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和工作动态的发布、维护主要通过“中国·青州”门户网站专栏和“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着力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线下公开渠道主要为单位公开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1)体制机构建设情况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2)人员和经费投入情况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审核、保密审查、发布和统计等工作;未配备经费。

(3)培训开展情况

(略) 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单位内部2023年开展2次全体人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维护、公开信息编写,按时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主动学。二是强化群众参与,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公开退役军人安置政策等,便于群众了解,监督我局的各项工作。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单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公开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具有局限性。

2、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信息形式多为简单文本信息,缺乏图片、视频、音频公开形式。

(三)整改措施

1、借助各级媒体进行宣发。日常工作信息积极向各级各类媒体报送,力争刊发,增加宣传途径,扩大传播面。

2、增加音视频信息的采用。采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文本信息与各类各级媒体发布音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多种形式展现公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创新实践情况

2023年,我单位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公众号状态,公布重大事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下运行,不断助力阳光政务建设。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27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 (略) 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群众关切的政府信息和服务事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积极公开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全方位、多层次发布政府信息,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切的事项。2023年度,法定主动公开信息76条,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0条,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事项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与往年相比数量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制作或获取、管理、调整、归档保存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和工作动态的发布、维护主要通过“中国·青州”门户网站专栏和“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着力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线下公开渠道主要为单位公开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1)体制机构建设情况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2)人员和经费投入情况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审核、保密审查、发布和统计等工作;未配备经费。

(3)培训开展情况

(略) 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单位内部2023年开展2次全体人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一)2022年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存在的问题,我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维护、公开信息编写,按时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主动学。二是强化群众参与,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公开退役军人安置政策等,便于群众了解,监督我局的各项工作。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单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公开部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具有局限性。

2、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单一。信息形式多为简单文本信息,缺乏图片、视频、音频公开形式。

(三)整改措施

1、借助各级媒体进行宣发。日常工作信息积极向各级各类媒体报送,力争刊发,增加宣传途径,扩大传播面。

2、增加音视频信息的采用。采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文本信息与各类各级媒体发布音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多种形式展现公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创新实践情况

2023年,我单位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公众号状态,公布重大事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信息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下运行,不断助力阳光政务建设。

(略)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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