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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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 (略) 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依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及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主动对自来水水质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对涉及本单位重大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文件予以解读,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知情权。2023年共主动公开信息699条,其中涉及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76条,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信息1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创新依申请公开办理新模式,通过集体会商研讨,掌握申请人的利益诉求,梳理、审查申请事项相关政府信息,用心做好政策解答和释疑解惑,避免申请人持续进行反复、纠缠式申请,切实提升公开答复的“速度、精度、温度”。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其中网络申请22件、信件申请16件,总量与2022年相比增加16件。按时办结2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4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动态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化发布和制度化管理,同时,开展常态化网站监测和检查,全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网站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方面, (略)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形式格式符合信息公开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政务新媒体方面,依托“青州建设”微信公众号对外实时发布我局最新工作动态,对涉及本单位重大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文件予以解读,本年度共编发信息208期489篇。

线下公开渠道方面,组织“物业为民服务联动”“购房节”“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服务为抓手,有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完善体制建设。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组织实施,确定一名专职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将政务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定期开展学。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大决策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提升对重大决策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强化决策公开的意识,加大在重大决策的依据、决策草案以及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的方式与渠道等方面的公开力度,重视决策程序的规范性、科学性。

二是政策解读的多样性、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要提高政策解读的多样性,在解读主体上保证领导解读与专家解读相结合,在解读形式上多采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和途径,注重政策解读的时效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与文件、规定和政策的出台保持同步。

(三)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提案28件,已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在办理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三见面”制度,对代表、委员进行逐一面复、交流,并结合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内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征求意见,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创新实践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决做到第一时间组织整改上级反馈的问题,组织局属部门、科室进行举一反三,不断提升信息发布准确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7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 (略) 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依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及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主动对自来水水质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对涉及本单位重大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文件予以解读,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知情权。2023年共主动公开信息699条,其中涉及重点领域公开信息176条,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信息19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创新依申请公开办理新模式,通过集体会商研讨,掌握申请人的利益诉求,梳理、审查申请事项相关政府信息,用心做好政策解答和释疑解惑,避免申请人持续进行反复、纠缠式申请,切实提升公开答复的“速度、精度、温度”。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其中网络申请22件、信件申请16件,总量与2022年相比增加16件。按时办结2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4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动态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化发布和制度化管理,同时,开展常态化网站监测和检查,全面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

网站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方面, (略)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形式格式符合信息公开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政务新媒体方面,依托“青州建设”微信公众号对外实时发布我局最新工作动态,对涉及本单位重大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文件予以解读,本年度共编发信息208期489篇。

线下公开渠道方面,组织“物业为民服务联动”“购房节”“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便民服务为抓手,有力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完善体制建设。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组织实施,确定一名专职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将政务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定期开展学。

(二)2023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大决策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提升对重大决策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强化决策公开的意识,加大在重大决策的依据、决策草案以及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的方式与渠道等方面的公开力度,重视决策程序的规范性、科学性。

二是政策解读的多样性、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要提高政策解读的多样性,在解读主体上保证领导解读与专家解读相结合,在解读形式上多采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和途径,注重政策解读的时效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并与文件、规定和政策的出台保持同步。

(三)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我局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0件、政协提案28件,已按要求答复办结并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在办理过程中,我局严格落实“三见面”制度,对代表、委员进行逐一面复、交流,并结合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内容,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征求意见,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创新实践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决做到第一时间组织整改上级反馈的问题,组织局属部门、科室进行举一反三,不断提升信息发布准确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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