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宿迁苏运制版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6万平方米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对宿迁苏运制版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6万平方米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名称 | 关于对宿迁苏运制版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6万平方米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索引号 | */2024-00035 | 分类 |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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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环建管〔2024〕6号
宿迁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联晟 (略) 编制的《年加工6万平方米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绿院评估〔2023〕698号),此项目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内容建设。
二、基本情况:宿迁 (略) (略) 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纬二路南侧,总占地面积13332平方米,主要从事彩印凹版产品的生产,目前具有年加工编织袋版辊和软包装版辊各3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现拟在厂区内建设年加工6万平方米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此项目主要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主要建设内容为:淘汰现有电镀铜铬镍生产线1条、保留1条,淘汰原机加工线,新增复合铜膜电镀全自动生产线17条、汽配镀铬电镀全自动生产线1条;技改后现有编织袋版辊、软包装版辊产品不再生产,新增年加工特种版辊0.5万平方米、PET铜箔4.8万平方米、汽车镀铬配件0.5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技改后全厂总产能削减0.2万平方米/年。
三、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和事故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同行业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减少“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排放。技改后原DA003~005排气筒停用并拆除,另行新建1根DA003排气筒。1#厂房现有电镀铜铬镍生产线镀铜、镀镍、退铬工段废气经双侧槽边吸风收集,1#厂房新增复合铜膜电镀全自动生产线酸液配制、镀铜、挂件退镀工段废气经双侧槽边吸风收集,上述经收集的废气混合至现有三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DA001排气筒排放。1#厂房现有电镀铜铬镍生产线镀铬工段废气、2#厂房新增汽配镀铬电镀全自动生产线镀铬、钝化工段废气分别经双侧槽边吸风收集混合至现有三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DA002排气筒排放。2#厂房新增复合铜膜电镀全自动生产线酸液配制、镀铜、挂件退镀工段废气经双侧槽边吸风收集至新增三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应定期对设备检修维护,及时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优化进出料方式,尽量确保生产过程在密闭条件下进行,避免敞开操作,控制无组织挥发量。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水处理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雨、污水排口均依托现有。纯水制备浓水全部回用作地面冲洗用水;含铜工艺废水和含铬工艺废水分别经现有含铜废水和含铬工艺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与经现有综合废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脱脂水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一起合并至现有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其中至少55.8%的废水达回用作工艺水洗、地面冲洗及绿化用水,剩余部分再经现有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你公司应采用连续逆流清洗、喷射水减等清洗水减量化技术,提高物料利用率和工件清洗效率,减少废水污染物和废水产生量。回用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 18920-2020) (略) 绿化水质标准;排放废水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3类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产生的废槽液(HW17)、废水处理污泥(HW17)、废过滤芯(HW49)、危险化学品包装(HW49)均属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全厂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并及时清运处置,同时做好台账和系统登记管理工作,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六)做好场地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在现有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的基础上,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重点做好1#厂房、2#厂房、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池及其他涉及其他污染或腐蚀介质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跑、冒、滴、漏,以保护区域土壤和地下水。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应急设施建设,保证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能力,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进一步健全污染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八)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
(九)应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要求开展现有部分装置及设备拆除,确保所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十)全厂设置3个排气筒,应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四、本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以新带老”在现有项目总量范围内平衡,不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重新核定如下:
(一)大气污染物(有组织)
氮氧化物≤0.127吨、硫酸雾≤0.082吨、铬酸雾≤0.213千克、氯化氢≤0.189千克。
(二)废水污染物
接管量:废水量≤8424吨、COD≤0.961吨、总磷≤0.0664吨、氨氮≤0.123吨、总氮≤0.0355吨、SS≤0.621吨、总铬≤0.00171吨、六价铬≤0.00068吨、总镍≤0.0015吨、总铁≤0.009吨、总铜≤0.00285吨、石油类≤0.00356吨。
(三)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应有效的处置和利用。
六、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合同管理的意见》(宿政发〔2017〕56号)、《关于推广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配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的通知》(宿环发〔2017〕62号)有关要求。
七、你公司应当在新增生产设施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在竣工后6个月内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八、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略) 宿豫生 (略) 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九、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此《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6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服务中心, (略) 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略) 宿豫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印发
名称 | 关于对宿迁苏运制版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6万平方米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索引号 | */2024-00035 | 分类 |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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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环建管〔2024〕6号
宿迁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联晟 (略) 编制的《年加工6万平方米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绿院评估〔2023〕698号),此项目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书》中所列内容建设。
二、基本情况:宿迁 (略) (略) 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纬二路南侧,总占地面积13332平方米,主要从事彩印凹版产品的生产,目前具有年加工编织袋版辊和软包装版辊各3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现拟在厂区内建设年加工6万平方米金属表面处理技改项目,此项目主要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改,主要建设内容为:淘汰现有电镀铜铬镍生产线1条、保留1条,淘汰原机加工线,新增复合铜膜电镀全自动生产线17条、汽配镀铬电镀全自动生产线1条;技改后现有编织袋版辊、软包装版辊产品不再生产,新增年加工特种版辊0.5万平方米、PET铜箔4.8万平方米、汽车镀铬配件0.5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技改后全厂总产能削减0.2万平方米/年。
三、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和事故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同行业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减少“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排放。技改后原DA003~005排气筒停用并拆除,另行新建1根DA003排气筒。1#厂房现有电镀铜铬镍生产线镀铜、镀镍、退铬工段废气经双侧槽边吸风收集,1#厂房新增复合铜膜电镀全自动生产线酸液配制、镀铜、挂件退镀工段废气经双侧槽边吸风收集,上述经收集的废气混合至现有三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DA001排气筒排放。1#厂房现有电镀铜铬镍生产线镀铬工段废气、2#厂房新增汽配镀铬电镀全自动生产线镀铬、钝化工段废气分别经双侧槽边吸风收集混合至现有三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DA002排气筒排放。2#厂房新增复合铜膜电镀全自动生产线酸液配制、镀铜、挂件退镀工段废气经双侧槽边吸风收集至新增三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8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应定期对设备检修维护,及时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优化进出料方式,尽量确保生产过程在密闭条件下进行,避免敞开操作,控制无组织挥发量。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水处理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雨、污水排口均依托现有。纯水制备浓水全部回用作地面冲洗用水;含铜工艺废水和含铬工艺废水分别经现有含铜废水和含铬工艺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与经现有综合废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脱脂水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一起合并至现有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其中至少55.8%的废水达回用作工艺水洗、地面冲洗及绿化用水,剩余部分再经现有综合废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你公司应采用连续逆流清洗、喷射水减等清洗水减量化技术,提高物料利用率和工件清洗效率,减少废水污染物和废水产生量。回用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水质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 18920-2020) (略) 绿化水质标准;排放废水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2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声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3类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产生的废槽液(HW17)、废水处理污泥(HW17)、废过滤芯(HW49)、危险化学品包装(HW49)均属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全厂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并及时清运处置,同时做好台账和系统登记管理工作,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六)做好场地防腐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在现有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的基础上,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重点做好1#厂房、2#厂房、污水处理系统、事故池及其他涉及其他污染或腐蚀介质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跑、冒、滴、漏,以保护区域土壤和地下水。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实《报告书》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应急设施建设,保证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能力,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进一步健全污染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经审核后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措施、应急物资配备等纳入项目竣工“三同时”验收内容,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八)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
(九)应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要求开展现有部分装置及设备拆除,确保所有拆除产物、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等得到合理处置,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十)全厂设置3个排气筒,应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四、本项目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以新带老”在现有项目总量范围内平衡,不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厂污染物年排放总量重新核定如下:
(一)大气污染物(有组织)
氮氧化物≤0.127吨、硫酸雾≤0.082吨、铬酸雾≤0.213千克、氯化氢≤0.189千克。
(二)废水污染物
接管量:废水量≤8424吨、COD≤0.961吨、总磷≤0.0664吨、氨氮≤0.123吨、总氮≤0.0355吨、SS≤0.621吨、总铬≤0.00171吨、六价铬≤0.00068吨、总镍≤0.0015吨、总铁≤0.009吨、总铜≤0.00285吨、石油类≤0.00356吨。
(三)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应有效的处置和利用。
六、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实施合同管理的意见》(宿政发〔2017〕56号)、《关于推广使用污染治理设施配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的通知》(宿环发〔2017〕62号)有关要求。
七、你公司应当在新增生产设施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在竣工后6个月内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确需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八、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略) 宿豫生 (略) 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九、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此《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6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服务中心, (略) 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略) 宿豫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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