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龙阳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环保型墙体涂装建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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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市龙阳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环保型墙体涂装建材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龙 (略) 年产15万吨环保型墙体涂装建材技术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5万吨环保型墙体涂装建材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双凤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略) 龙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碧清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锦路26号,租赁安徽 (略) 生产厂房,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重点产尘部位应设置移动式全封闭围挡,醒目位置安装扬尘远程监控,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及使用油品均需达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检测设备清洗废水,检测设备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一体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依托安徽 (略) 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接管限值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骨料入库、粉料入仓”的要求做好物料存储,生产厂房封闭,生产线、原辅料放置于厂房内。原料堆场设置喷淋设备进行抑尘,厂区地面采取喷水方式对硬化地面抑尘。投料、包装、实验室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搅拌粉尘经密闭收集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各类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并做好采样平台(口)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颗粒物≤0.324t/a。

(四)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渣、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润滑桶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六)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长丰县政务服务南部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龙 (略) 年产15万吨环保型墙体涂装建材技术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5万吨环保型墙体涂装建材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双凤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略) 龙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碧清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锦路26号,租赁安徽 (略) 生产厂房,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重点产尘部位应设置移动式全封闭围挡,醒目位置安装扬尘远程监控,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及使用油品均需达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和检测设备清洗废水,检测设备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一体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依托安徽 (略) 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蔡田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蔡田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接管限值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骨料入库、粉料入仓”的要求做好物料存储,生产厂房封闭,生产线、原辅料放置于厂房内。原料堆场设置喷淋设备进行抑尘,厂区地面采取喷水方式对硬化地面抑尘。投料、包装、实验室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搅拌粉尘经密闭收集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各类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并做好采样平台(口)建设。污染物排放总量:颗粒物≤0.324t/a。

(四)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渣、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润滑桶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堆存场所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六)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长丰县政务服务南部中心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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