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城区汝河综合治理PPP项目
遂平县城区汝河综合治理PPP项目
2024年1月14日,遂平县蓝天 (略) 组织召开了遂平县城区汝河综合治理 PPP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经现场汇报和评议,验收组认为,遂平县城区汝河综合治理 PPP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遂平县城区汝河综合治理 PPP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经验收会议审议,形成了《遂平县城区汝河综合治理 PPP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经理 *
附件1:1、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2:1、水保设施验收报告.pdf
附件3:验收鉴定书.pdf
2024年1月14日,遂平县蓝天 (略) 组织召开了遂平县城区汝河综合治理 PPP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经现场汇报和评议,验收组认为,遂平县城区汝河综合治理 PPP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遂平县城区汝河综合治理 PPP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经验收会议审议,形成了《遂平县城区汝河综合治理 PPP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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