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集群承载区—高新区电子芯片研发平台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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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海洋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集群承载区—高新区电子芯片研发平台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 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 (略) 海洋 (略) 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集群承载区—高新区电子芯片研发平台基础设施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略) 海洋 (略) 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集群承载区—高新区电子芯片研发平台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内云山道与海平道交口北侧

建设单位

(略) 海洋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天津中环宏泽 (略)

项目概况

(略) 海洋 (略) 拟投资25000万元,选址于天津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内云山道与海平道交口北侧地块建设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集群承载区—高新区电子芯片研发平台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3726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工艺实验净化中心、工艺实验综合中心、化学用品存贮配套设施、动力配套设施、门卫及配套设施,在动力配套设施中建设1处锅炉房,并安装2台1.163MW真空热水锅炉,供厂区除门卫及配套设施以外的其他建筑冬季取暖,2台锅炉一用一备。项目建成后可为后续入驻的电子芯片研发企业提供服务平台, (略) 海洋 (略) 负责厂区内建筑物及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安装锅炉及锅炉房的运营维护)。入驻企业需根据自身项目建设情况及环保要求另行履行环评手续。该项目环保投资24.8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处理、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排污口规范化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动力配套设施锅炉房中安装2台1.163MW真空热水锅炉,均为超低氮真空燃气热水锅炉,锅炉废气经管道引至工艺实验综合中心屋顶的1根3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颗粒物排放浓度以及烟气黑度、排气筒高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相应限制要求。

(二)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管网循环水与通过厂区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由厂区厂区总排放口DW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总排放口DW001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锅炉鼓风机、补水泵和循环泵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包装纸箱、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生活 (略) 管理部门清运,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

2024年1月26日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 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ttp://**

信函请寄至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天津滨海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收(邮编:*)。请在信封上注明: (略) 海洋 (略) 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集群承载区—高新区电子芯片研发平台基础设施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项目名称

(略) 海洋 (略) 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集群承载区—高新区电子芯片研发平台基础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天津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内云山道与海平道交口北侧

建设单位

(略) 海洋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天津中环宏泽 (略)

项目概况

(略) 海洋 (略) 拟投资25000万元,选址于天津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内云山道与海平道交口北侧地块建设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产业集群承载区—高新区电子芯片研发平台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建筑面积3726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工艺实验净化中心、工艺实验综合中心、化学用品存贮配套设施、动力配套设施、门卫及配套设施,在动力配套设施中建设1处锅炉房,并安装2台1.163MW真空热水锅炉,供厂区除门卫及配套设施以外的其他建筑冬季取暖,2台锅炉一用一备。项目建成后可为后续入驻的电子芯片研发企业提供服务平台, (略) 海洋 (略) 负责厂区内建筑物及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安装锅炉及锅炉房的运营维护)。入驻企业需根据自身项目建设情况及环保要求另行履行环评手续。该项目环保投资24.8万元,主要用于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处理、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排污口规范化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分析结论:

(一)动力配套设施锅炉房中安装2台1.163MW真空热水锅炉,均为超低氮真空燃气热水锅炉,锅炉废气经管道引至工艺实验综合中心屋顶的1根33.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颗粒物排放浓度以及烟气黑度、排气筒高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相应限制要求。

(二)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管网循环水与通过厂区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由厂区厂区总排放口DW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总排放口DW001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要求。

(三)锅炉鼓风机、补水泵和循环泵等设备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包装纸箱、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生活 (略) 管理部门清运,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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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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