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2024年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关于2024年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未央路 (略) 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态环境分(县)局 |
1 | 陕西 (略) 西安凤城五路便利加油站 | (略) 未央区太华北路与凤城五路十字东北角长庆隆都加气站内 | 陕西 (略) | 本次建设内容为*醇加注站改建项目,利用原*醇站的已建成站房、罩棚,主要将3个30立方米*醇储罐变更为汽油储罐,总容积为90立方米,容积不变,新设2台税控加油机。不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200万,其中环保投资25万。建设单位为陕西 (略) ,《报告表》由西安 (略) 编制,并已通过专家评审。 | 1、加油岛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循环使用,其余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2运营期项目产生的油气采用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排放。 3、运营期设备噪声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4、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油 (略) 带走处置;废活性炭、废抹布及含油手套等规范收集、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略) 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029-*) |
(通讯员:杨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
传真:029-*
通讯地址: (略) 未央路 (略) 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态环境分(县)局 |
1 | 陕西 (略) 西安凤城五路便利加油站 | (略) 未央区太华北路与凤城五路十字东北角长庆隆都加气站内 | 陕西 (略) | 本次建设内容为*醇加注站改建项目,利用原*醇站的已建成站房、罩棚,主要将3个30立方米*醇储罐变更为汽油储罐,总容积为90立方米,容积不变,新设2台税控加油机。不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200万,其中环保投资25万。建设单位为陕西 (略) ,《报告表》由西安 (略) 编制,并已通过专家评审。 | 1、加油岛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循环使用,其余同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 2运营期项目产生的油气采用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排放。 3、运营期设备噪声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4、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油 (略) 带走处置;废活性炭、废抹布及含油手套等规范收集、暂存,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略) 生态环境局未央分局(029-*) |
(通讯员: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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