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1月28日,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拟投资102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不新增用地,建设内容包括:淘汰现有二车间内的2条矿物质水生产线(2条线产能合计29万吨/年)和三车间内现有的1条矿物质水PET瓶胚生产线(21960万支/年)落后生产设备并改进生产工艺(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拆除的生产线设备将作为 (略) ),在二车间新建1条高速饮用水生产线(年灌装饮用水32.4万吨),在三车间建设1条高速饮用水PET瓶胚生产线(年产量为63360万支)。购置吹瓶机、灌装机、注塑机等新设备,同时利用厂区现有公用及辅助工程进行建设生产。年产32.4万吨罐装饮用水和63360万只PET瓶胚。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于2023年8 (略) (略) 编写完成了《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审批。2023年12月1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咸宁高新区分局以《关于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高审[2023]12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 (略) (略) 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10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1条9万瓶/小时高速饮用水生产线、1条高速饮用水PET瓶胚生产线等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比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内容,项目建设时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及主要产能均不发生变化,项目主要变化情况为固体废物(污泥)处理方式发生变更。具体见表1
表1变更内容说明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环评设计 | 实际情况 | 变更情况 | 环境影响 |
1 | 固体废物 | 污水处理站污泥用于食堂周边绿化肥料 | 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湖北加特林 (略) 处理 | 有自行 (略) 处理 | 无 |
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方式是由自行利用处置改为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且本次改动不会导致不理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第12条“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因此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包括CIP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消毒废液、锅炉废水、地面清洗水及RO水制备浓水。CIP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消毒废液、锅炉废水、地面清洗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同RO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本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粉碎粉尘、瓶盖喷码/贴标/膜包废气、锅炉废气。注塑废气依托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简排放;喷码、贴标及膜包废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排出;瓶胚粉碎粉尘通过设置封闭的粉碎间,加强粉碎间换气次数降低粉碎粉尘影响;锅炉废气依托现有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过滤器、冷却塔、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车间墙体隔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减震垫等措施后,降低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瓶胚、废包装材料、废叠片、废过滤膜、废活性炭(RO水制备过滤装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注塑废气处理)、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
其中不合格瓶胚、废包装材料、废叠片、废过滤膜、废活性炭(RO水制备过滤装置)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湖北加特林 (略) 处理;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注塑废气处理)、废润滑油桶交由湖北汇楚 (略) 处置;废润滑 (略) 春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工况负荷在88.7%-90.3%之间,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总排口pH值在7.3-7.4之间、CODCr最大日均值为36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21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未检出,pH、CODCr、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等6项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最大日均值为0.29mg/L、总氮最大日均值为3.26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0.11mg/L,CODCr、悬浮物、氨氮、总磷满足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排气筒◎1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1.37mg/m3-1.96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排气筒◎1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在0-4mg/m3之间,颗粒物排放浓度在2.9mg/m3-10.8mg/m3之间,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64mg/m3-77mg/m3之间,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值在0.55mg/m3-1.18mg/m3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TSP浓度值在0.268mg/m3-0.308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厂界浓度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值在1.02mg/m3-1.70mg/m3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外西▲2、南▲3点位昼、夜噪声测量值最大值分别为62.8dB、49.6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厂界外东▲1、北▲4点位昼、夜噪声测量值最大值分别为63.2dB、48.8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存在问题和要求
(1)补充项目总量交易凭证,完善总量控制指标对比核算。
(2)完善危废环境管理制度及要求。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项目在落实好上述整改要求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4年1月28日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1月28日,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拟投资102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不新增用地,建设内容包括:淘汰现有二车间内的2条矿物质水生产线(2条线产能合计29万吨/年)和三车间内现有的1条矿物质水PET瓶胚生产线(21960万支/年)落后生产设备并改进生产工艺(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拆除的生产线设备将作为 (略) ),在二车间新建1条高速饮用水生产线(年灌装饮用水32.4万吨),在三车间建设1条高速饮用水PET瓶胚生产线(年产量为63360万支)。购置吹瓶机、灌装机、注塑机等新设备,同时利用厂区现有公用及辅助工程进行建设生产。年产32.4万吨罐装饮用水和63360万只PET瓶胚。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于2023年8 (略) (略) 编写完成了《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审批。2023年12月1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咸宁高新区分局以《关于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高审[2023]12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 (略) (略) 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10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1条9万瓶/小时高速饮用水生产线、1条高速饮用水PET瓶胚生产线等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比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内容,项目建设时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及主要产能均不发生变化,项目主要变化情况为固体废物(污泥)处理方式发生变更。具体见表1
表1变更内容说明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环评设计 | 实际情况 | 变更情况 | 环境影响 |
1 | 固体废物 | 污水处理站污泥用于食堂周边绿化肥料 | 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湖北加特林 (略) 处理 | 有自行 (略) 处理 | 无 |
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方式是由自行利用处置改为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且本次改动不会导致不理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第12条“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因此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包括CIP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消毒废液、锅炉废水、地面清洗水及RO水制备浓水。CIP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消毒废液、锅炉废水、地面清洗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同RO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本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粉碎粉尘、瓶盖喷码/贴标/膜包废气、锅炉废气。注塑废气依托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简排放;喷码、贴标及膜包废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排出;瓶胚粉碎粉尘通过设置封闭的粉碎间,加强粉碎间换气次数降低粉碎粉尘影响;锅炉废气依托现有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过滤器、冷却塔、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车间墙体隔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减震垫等措施后,降低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瓶胚、废包装材料、废叠片、废过滤膜、废活性炭(RO水制备过滤装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注塑废气处理)、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
其中不合格瓶胚、废包装材料、废叠片、废过滤膜、废活性炭(RO水制备过滤装置)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湖北加特林 (略) 处理;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注塑废气处理)、废润滑油桶交由湖北汇楚 (略) 处置;废润滑 (略) 春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工况负荷在88.7%-90.3%之间,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总排口pH值在7.3-7.4之间、CODCr最大日均值为36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21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未检出,pH、CODCr、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等6项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最大日均值为0.29mg/L、总氮最大日均值为3.26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0.11mg/L,CODCr、悬浮物、氨氮、总磷满足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排气筒◎1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1.37mg/m3-1.96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排气筒◎1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在0-4mg/m3之间,颗粒物排放浓度在2.9mg/m3-10.8mg/m3之间,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64mg/m3-77mg/m3之间,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值在0.55mg/m3-1.18mg/m3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TSP浓度值在0.268mg/m3-0.308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厂界浓度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值在1.02mg/m3-1.70mg/m3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外西▲2、南▲3点位昼、夜噪声测量值最大值分别为62.8dB、49.6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厂界外东▲1、北▲4点位昼、夜噪声测量值最大值分别为63.2dB、48.8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存在问题和要求
(1)补充项目总量交易凭证,完善总量控制指标对比核算。
(2)完善危废环境管理制度及要求。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项目在落实好上述整改要求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4年1月28日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1月28日,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拟投资102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不新增用地,建设内容包括:淘汰现有二车间内的2条矿物质水生产线(2条线产能合计29万吨/年)和三车间内现有的1条矿物质水PET瓶胚生产线(21960万支/年)落后生产设备并改进生产工艺(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拆除的生产线设备将作为 (略) ),在二车间新建1条高速饮用水生产线(年灌装饮用水32.4万吨),在三车间建设1条高速饮用水PET瓶胚生产线(年产量为63360万支)。购置吹瓶机、灌装机、注塑机等新设备,同时利用厂区现有公用及辅助工程进行建设生产。年产32.4万吨罐装饮用水和63360万只PET瓶胚。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于2023年8 (略) (略) 编写完成了《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审批。2023年12月1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咸宁高新区分局以《关于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高审[2023]12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 (略) (略) 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10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1条9万瓶/小时高速饮用水生产线、1条高速饮用水PET瓶胚生产线等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比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内容,项目建设时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及主要产能均不发生变化,项目主要变化情况为固体废物(污泥)处理方式发生变更。具体见表1
表1变更内容说明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环评设计 | 实际情况 | 变更情况 | 环境影响 |
1 | 固体废物 | 污水处理站污泥用于食堂周边绿化肥料 | 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湖北加特林 (略) 处理 | 有自行 (略) 处理 | 无 |
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方式是由自行利用处置改为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且本次改动不会导致不理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第12条“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因此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包括CIP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消毒废液、锅炉废水、地面清洗水及RO水制备浓水。CIP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消毒废液、锅炉废水、地面清洗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同RO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本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粉碎粉尘、瓶盖喷码/贴标/膜包废气、锅炉废气。注塑废气依托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简排放;喷码、贴标及膜包废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排出;瓶胚粉碎粉尘通过设置封闭的粉碎间,加强粉碎间换气次数降低粉碎粉尘影响;锅炉废气依托现有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过滤器、冷却塔、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车间墙体隔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减震垫等措施后,降低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瓶胚、废包装材料、废叠片、废过滤膜、废活性炭(RO水制备过滤装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注塑废气处理)、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
其中不合格瓶胚、废包装材料、废叠片、废过滤膜、废活性炭(RO水制备过滤装置)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湖北加特林 (略) 处理;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注塑废气处理)、废润滑油桶交由湖北汇楚 (略) 处置;废润滑 (略) 春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工况负荷在88.7%-90.3%之间,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总排口pH值在7.3-7.4之间、CODCr最大日均值为36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21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未检出,pH、CODCr、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等6项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最大日均值为0.29mg/L、总氮最大日均值为3.26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0.11mg/L,CODCr、悬浮物、氨氮、总磷满足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排气筒◎1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1.37mg/m3-1.96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排气筒◎1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在0-4mg/m3之间,颗粒物排放浓度在2.9mg/m3-10.8mg/m3之间,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64mg/m3-77mg/m3之间,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值在0.55mg/m3-1.18mg/m3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TSP浓度值在0.268mg/m3-0.308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厂界浓度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值在1.02mg/m3-1.70mg/m3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外西▲2、南▲3点位昼、夜噪声测量值最大值分别为62.8dB、49.6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厂界外东▲1、北▲4点位昼、夜噪声测量值最大值分别为63.2dB、48.8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存在问题和要求
(1)补充项目总量交易凭证,完善总量控制指标对比核算。
(2)完善危废环境管理制度及要求。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项目在落实好上述整改要求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4年1月28日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1月28日,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3位)等。根据《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拟投资102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不新增用地,建设内容包括:淘汰现有二车间内的2条矿物质水生产线(2条线产能合计29万吨/年)和三车间内现有的1条矿物质水PET瓶胚生产线(21960万支/年)落后生产设备并改进生产工艺(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拆除的生产线设备将作为 (略) ),在二车间新建1条高速饮用水生产线(年灌装饮用水32.4万吨),在三车间建设1条高速饮用水PET瓶胚生产线(年产量为63360万支)。购置吹瓶机、灌装机、注塑机等新设备,同时利用厂区现有公用及辅助工程进行建设生产。年产32.4万吨罐装饮用水和63360万只PET瓶胚。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于2023年8 (略) (略) 编写完成了《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审批。2023年12月18日, (略) 生态环境局咸宁高新区分局以《关于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咸环高审[2023]12号)文件批复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 (略) (略) 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规划投资10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1条9万瓶/小时高速饮用水生产线、1条高速饮用水PET瓶胚生产线等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比实际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内容,项目建设时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设备及主要产能均不发生变化,项目主要变化情况为固体废物(污泥)处理方式发生变更。具体见表1
表1变更内容说明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环评设计 | 实际情况 | 变更情况 | 环境影响 |
1 | 固体废物 | 污水处理站污泥用于食堂周边绿化肥料 | 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湖北加特林 (略) 处理 | 有自行 (略) 处理 | 无 |
本项目固体废物利用方式是由自行利用处置改为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且本次改动不会导致不理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第12条“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因此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包括CIP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消毒废液、锅炉废水、地面清洗水及RO水制备浓水。CIP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消毒废液、锅炉废水、地面清洗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同RO水制备浓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
本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粉碎粉尘、瓶盖喷码/贴标/膜包废气、锅炉废气。注塑废气依托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后经17m高排气简排放;喷码、贴标及膜包废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排出;瓶胚粉碎粉尘通过设置封闭的粉碎间,加强粉碎间换气次数降低粉碎粉尘影响;锅炉废气依托现有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过滤器、冷却塔、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车间墙体隔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减震垫等措施后,降低对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瓶胚、废包装材料、废叠片、废过滤膜、废活性炭(RO水制备过滤装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注塑废气处理)、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
其中不合格瓶胚、废包装材料、废叠片、废过滤膜、废活性炭(RO水制备过滤装置)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湖北加特林 (略) 处理;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注塑废气处理)、废润滑油桶交由湖北汇楚 (略) 处置;废润滑 (略) 春 (略) 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工况负荷在88.7%-90.3%之间,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验收工况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总排口pH值在7.3-7.4之间、CODCr最大日均值为36mg/L、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21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未检出,pH、CODCr、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等6项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最大日均值为0.29mg/L、总氮最大日均值为3.26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0.11mg/L,CODCr、悬浮物、氨氮、总磷满足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注塑废气排气筒◎1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在1.37mg/m3-1.96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排气筒◎1中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在0-4mg/m3之间,颗粒物排放浓度在2.9mg/m3-10.8mg/m3之间,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64mg/m3-77mg/m3之间,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值在0.55mg/m3-1.18mg/m3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TSP浓度值在0.268mg/m3-0.308mg/m3之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厂界浓度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值在1.02mg/m3-1.70mg/m3之间,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要求。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外西▲2、南▲3点位昼、夜噪声测量值最大值分别为62.8dB、49.6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厂界外东▲1、北▲4点位昼、夜噪声测量值最大值分别为63.2dB、48.8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存在问题和要求
(1)补充项目总量交易凭证,完善总量控制指标对比核算。
(2)完善危废环境管理制度及要求。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验收组认为项目在落实好上述整改要求的前提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今麦郎饮品(咸宁)有限公司9万高速饮用水生产线+配套注坯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4年1月2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