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经开区众源材料加工中心真空镀膜与喷涂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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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经开区众源材料加工中心真空镀膜与喷涂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决定公示

湘乡市经开区众源材料加工中心真空镀膜与喷涂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9日 (略) 经开区众源材料加工中心真空镀膜与喷涂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示。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7日(7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 (略) 经开区众源材料加工中心真空镀膜与喷涂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经开区众源材料加工中心
审批文书 (略) 经开区众源材料加工中心真空镀膜与喷涂加工项目批复.pdf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其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1--*
  传真:0731--*
  通讯地址: (略) 政府一栋4楼4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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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经开区众源材料加工中心真空镀膜与喷涂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9日 (略) 经开区众源材料加工中心真空镀膜与喷涂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示。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7日(7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 (略) 经开区众源材料加工中心真空镀膜与喷涂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经开区众源材料加工中心
审批文书 (略) 经开区众源材料加工中心真空镀膜与喷涂加工项目批复.pdf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其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1--*
  传真:0731--*
  通讯地址: (略) 政府一栋4楼4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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